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1年)
- 作者: 张泽夕
- 发布时间:2024-06-09
1、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为促进我国教育事业发展,拓宽自费出国留学渠道,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费出国留学的中国公民。
第二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通过出国留学服务机构办理出国手续。出国留学服务机构须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并具备相应的资质。
第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具备一定的外语水平和经济能力。外语水平应达到所留学国家或地区的入学要求。经济能力应足以支付在国外学习期间的费用。
第五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须获得留学国家或地区的学习许可或签证。
第六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应遵守留学国家或地区的法规,尊重其风俗习惯。
第七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应积极学习,遵守学校纪律,维护国家和民族的形象。
第八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应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教育主管部门将根据留学人员的学习成绩和所获学位,给予相应的学历认证。
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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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1年
1981年出台的《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是我国改革开放初期制定的一项重要政策,标志着我国自费出国留学制度的正式建立。
该规定明确了自费出国留学的范围、条件、程序和管理办法。规定指出,自费出国留学适用于有志于出国深造,且符合一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留学范围包括理工、经管、文史等专业,原则上要求申请人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术水平。
留学程序包括获得批准、办理护照和签证、自筹留学费用等环节。规定要求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推荐,经国家教委批准后方可出国留学。留学费用原则上由个人自筹,国家不提供奖学金或助学金。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的出台,为中国公民提供了出国深造的合法渠道,开辟了人才培养的新途径。该规定对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的国际化进程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3、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10万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 10 万
为进一步规范自费出国留学管理,保障留学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自费出国留学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在职人员和其他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二、留学资格要求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和有效身份证件;
2. 已被国外合法学校录取;
3. 具备相应的经济担保能力;
4. 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
5. 符合留学目的地国的相关规定。
三、留学费用保障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应提供充足的留学费用保障,包括:
1. 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学习和生活费用;
2. 医疗保险费和紧急情况下的应急费用;
3. 经济担保人或留学机构提供的经济担保。
四、留学期限和学业监督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应按照国外学校的规定完成学业。留学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5 年。留学期间,我驻外使领馆或委托机构将对留学人员进行学业监督。
五、回国服务义务
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完成学业并获得学位后,应尽快回国服务。回国服务期限一般为 2 年。
六、监督管理
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等相关部门负责自费出国留学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违规处理
违反本规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将被取消留学资格或其他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1
关于自费出国留学的暂行规定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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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出国留学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一种出国留学形式,对发展我国教育事业、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具有积极作用。为了积极指导和规划自费出国留学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赞成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四项基本原则,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自费出国留学的能力,经过审查合格,准予自费出国留学。
二、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具有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具有相当于大学三年级以上学习水平,年龄一般在30岁以下。
三、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有可靠的经济来源,能够支付其在国外的全部费用,并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办理护照、签证等手续,并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申报。
五、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必须遵守所在国的法律法规,尊重所在国的风俗习惯,维护中国公民的尊严和国家利益。
六、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在学业期满后,必须回国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有关主管部门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