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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怎么申请)

  • 作者: 杨今依
  • 发布时间:2024-07-01


1、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

成都留学安家补贴

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海外人才,打造良好的国际化营商环境,成都市出台了《成都市关于推进高能级人才科学精准引进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包括留学安家补贴政策。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在来蓉工作并落户后,可申请一次性安家补贴。补贴标准根据留学生学历层次和落户区域有所不同。博士研究生落户主城区、天府新区可获得人民币12万元,落户其他区域可获得人民币10万元。硕士研究生落户主城区、天府新区可获得人民币8万元,落户其他区域可获得人民币6万元。本科生落户主城区、天府新区可获得人民币5万元,落户其他区域可获得人民币3万元。

留学生在成都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还可享受人才购房补贴。补贴标准为购房总价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金。

成都留学安家补贴旨在帮助留学生解决落户和安家问题,降低来蓉就业创业成本,吸引更多优秀海外人才来蓉发展。此项政策的实施,将有利于提升成都市的国际化发展水平,打造更具竞争力的科教创新人才高地。

2、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怎么申请

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申请指南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留学生,成都政府出台了《成都高层次留学人才安家补贴管理办法》,向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发放安家补贴。

申请条件:

获得成都高等院校博士学位或研究工作经历超过2年的硕士学位;

全职受聘于成都高新区内企业或机构;

在首次取得成都户口后2年内首次申请;

符合其他相关规定。

申请材料:

留学生护照及签证复印件;

博士学位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及研究工作经历证明;

就业单位出具的受聘证明;

户口本复印件;

银行卡信息。

申请流程:

1. 登录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2. 审核通过后,系统会生成《受理单》。

3. 携带《受理单》及相关原件到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后续手续。

4. 通过审核后,补贴款项将汇入申请人提供的银行卡中。

补贴金额:

博士学位:15万元

硕士学位:10万元

注意事项:

申请人必须在符合条件后2年内提出申请。

补贴款项需用于成都高新区内购房、租房或其他生活支出。

未在限定期限内使用补贴款项的,将视为放弃补贴。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成都高新区人才服务中心网站或拨打服务电话028-咨询更多详情。

3、成都留学生补贴政策2021

成都留学生补贴政策2021

为支持留学生在成都的顺利学习和生活,成都市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补贴政策。

基本生活补贴

硕士研究生:每月12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每月2000元人民币

学费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学费补助标准为每学年最高20000元人民币。

住宿补贴

对租住校外房屋的留学生,提供每月300-500元人民币的住宿补贴。

医疗保险补贴

为符合条件的留学生提供1200元人民币的医疗保险补贴。

其他补贴

交通补贴:针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往返学校与住所的留学生,提供每月100元人民币的交通补贴。

就业补贴:对于毕业后在成都就业的留学生,提供一次性10000元人民币的就业补贴。

申请条件

持有有效护照和签证

在成都高校全日制注册学习

达到规定的学术水平和汉语水平

符合成都留学生补贴政策的其他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成都教育局官网或所在高校申请相关补贴。具体申请流程和材料要求请咨询相关部门。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为留学生创造一个更友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来到成都学习和发展。

4、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申请条件

成都留学生安家补贴申请条件

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成府发〔2022〕39号),在成都市工作、学习的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安家补贴:

1. 持有效《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或《外国留学人员学习签证》,且在成都高校或科研机构全日制学习或工作满1年。

2. 已在成都落户或取得成都居住证。

3. 在成都主城区范围内租赁住房且签订6个月及以上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中载明租赁补贴。

4. 年平均收入不高于家庭安居租赁补贴标准。成都主城区家庭安居租赁补贴标准为:单人家庭1.2万元/年,二人家庭1.5万元/年,三人及以上家庭1.8万元/年。

5. 符合其他有关规定,如无违法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等。

申请材料:

1. 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2. 《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或《外国留学人员学习签证》复印件

3. 户口簿或居住证复印件

4. 租赁合同复印件

5. 收入证明

6. 填写《成都市人才安居租赁补贴申请表》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成都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官方网站(在线申请,或前往成都市各区(市)县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部门窗口递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