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 作者: 陈星野
  • 发布时间:2024-07-07


1、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

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旨在吸引和奖励优秀外国留学生来北京高校攻读学位。奖学金由北京市政府设立,覆盖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等费用。

申请资格包括:

具有外国国籍,且为非中国公民;

被北京高校正式录取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

学业成绩优异,且获得相关学术荣誉或奖励;

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

奖学金评审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根据申请人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语言水平和综合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获奖者可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学金,包括全额奖学金、半额奖学金和部分奖学金。

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为外国留学生提供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条件,有助于提升北京高校的国际化水平。同时,该奖学金也促进了中外文化交流,增进了友谊和相互理解。

2、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促进外国留学生在京学习与交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北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北京市高校就读的学历教育外国留学生(含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奖学金管理。

第二章 奖学金类型及发放标准

第三条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设以下类型:

市政府奖学金

市教育委员会奖学金

市属高校奖学金

社会资助奖学金

第四条 奖学金的发放标准由市政府、市教育委员会、市属高校和社会资助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三章 奖学金管理机构

第五条 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全市留学生奖学金的宏观管理和统筹协调工作。

第六条 市属高校负责本校留学生奖学金的具体管理和发放工作。

第四章 评选及发放程序

第七条 留学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市教育委员会和市属高校的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八条 奖学金评选一般按学年进行,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和评审标准确定获奖名单。

第九条 获奖名单经市教育委员会或市属高校批准后,由各高校负责发放奖学金。

第五章 奖学金管理

第十条 奖学金发放严格按照评审结果执行,不得随意增减或挪用。

第十一条 获奖留学生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学习、交流和文化活动。

第十二条 市教育委员会和市属高校负责对奖学金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3、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是由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旨在规范和管理北京市高校对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发放、管理和使用。该办法的主要内容包括:

奖学金设立

奖学金可由北京市财政拨款、高校自筹经费、社会捐赠或其他合法渠道设立。

奖学金分为国家奖学金、市级奖学金、高校奖学金和社会奖学金等类型。

评审和发放

奖学金评审应根据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科研能力等因素进行。

奖学金发放金额和期限由奖学金设立单位确定。

发放奖学金时应严格按照评审结果和发放程序执行。

使用和管理

奖学金应主要用于资助外国留学生在北京高校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奖学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财务法规,不得挪作他用。

高校应建立健全奖学金管理制度,规范奖学金的评审、发放和使用。

监督和评估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高校应定期对奖学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并向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报送评估报告。

《北京市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旨在保障北京市高校对外国留学生的奖学金发放规范有序,促进外国留学生的培养和发展,为北京市国际化建设做出贡献。

4、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发放时间

北京外国留学生奖学金的颁发时间因奖学金类型而异。

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7月上旬

本科生奖学金:9月上旬

北京政府奖学金:

研究生奖学金:6月下旬

本科生奖学金:7月上旬

北京市教委奖学金:

9月上旬

院校奖学金:

具体时间由各个高校自行确定,一般在7-9月期间发放。

发放方式:

奖学金通常通过银行转账发放至留学生本人的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留学生应及时关注相关通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奖学金申请和相关材料。

奖学金的具体发放时间可能会根据当年情况有所调整,请留学生以所就读高校或北京市教委的官方通知为准。

注意保管好奖学金账户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造成资金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