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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北京市促进留学生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 作者: 刘婉愿
  • 发布时间:2024-07-07


1、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

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旨在表彰在北京市创新创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该奖项于2022年设立,每年评选一次,授予在京创业、投资、科技研发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的优秀留学人员。

评选对象为获得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支持政策扶持的留学人员,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在京创办并经营科技创新型企业,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对行业发展或产业转型升级做出重大贡献。

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在京从事科技创新研发,取得突破性成果,对科技进步或产业发展产生显著影响。

投资创业人才:在京投资创办或孵化科技创新型企业,为科技创新提供资金支持和资源保障,对产业发展起到重要带动作用。

海外人才引进与交流人才:在京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或推动海外人才交流合作,为北京市创新创业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获奖者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同时,还将纳入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人才库,享受后续人才服务和支持。

该奖项的设立,旨在进一步激发留学人员的创新创业热情,吸引更多海内外优秀人才来京发展,为北京市科技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2、北京市促进留学生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促进留学生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

为吸引更多优秀留学生来京创业和工作,促进北京市国际化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合法身份的留学生。

第二条 留学生在京创业或工作的,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一)创业支持:提供创业孵化器、创业基金、无偿办公用房等支持。

(二)就业服务:提供就业信息、就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

(三)生活便利:保障留学生食宿、医疗、交通等便利。

(四)政策优惠:享受与本市户籍人员同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第三条 留学生来京创业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硕士及以上学历或出国留学经历。

(二)项目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

(三)注册成立企业。

第四条 留学生来京工作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本科学历及以上。

(二)有明确的工作单位和岗位。

(三)取得相应工作签证。

第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办法由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3、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公示

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评选公示

为进一步激发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热情,表彰在北京市创新创业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人员,根据《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新创业支持政策》相关规定,经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评审、市人社局党组审定,现将拟推荐的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候选人公示如下:

候选人名单:

1. 张伟(北京大学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教授)

2. 李明(清华大学信息技术研究院研究员)

3. 王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授)

4. 陈丽(北京理工大学机械与车辆学院教授)

5. 刘强(北京师范大学物理学院教授)

公示时间:

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16日

公示方式:

本次公示通过北京市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网站进行。

监督举报电话:

010-

举报邮箱: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对拟推荐的候选人进行监督举报。举报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

公示期内,如对拟推荐的候选人有异议,可通过上述联系方式提出。对经核实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公示期结束后,将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最终推荐人选,经市政府审定后授予北京市留学人员创新创业特别贡献奖。

4、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北京

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2020北京

为支持留学生在北京创业,北京市政府出台了留学生创业补贴政策。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

全日制海外留学经历,并在毕业后回国满2年

具有北京市户口或在京连续缴纳社保满5年

成立在京企业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

企业实际运营满1年以上

补贴标准:

注册资本金10万元-20万元:补贴10万元

注册资本金20万元-50万元:补贴20万元

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上:补贴50万元

申请流程:

登录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下载申请材料

填写《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

准备所需材料(营业执照、身份证、留学证明等)

提交申请材料至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

评审程序:

材料初审: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专家评审:由专家组对符合初审条件的申请人进行评审

公示评审结果:专家评审结果将在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网站公示

注意事项:

补贴资金用于企业运营成本,不得用于购买房产或车辆

企业必须在京连续经营3年以上

申请人需提供有效的创业方案和团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