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 作者: 郭言溪
- 发布时间:2024-07-19
1、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
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全称中国留学基金委员会东方国际交流合作中心,是中国教育部主管的一家从事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事业单位。
成立于1994年的东方国际,旨在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为中国留学事业的发展提供保障。其业务范围涵盖以下方面:
资助留学项目:提供公派留学、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等资助项目,支持中国学生出国深造。
管理公派留学:负责公派留学人员的选拔、派遣、管理和回国后的跟踪服务。
国际教育合作:与世界各国的教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促进学术交流、合作办学和学生互换项目。
人才引进计划:通过海外人才引进计划,吸引高层次人才回国服务。
教育培训:提供留学预科培训、语言培训等教育服务,帮助学生做好出国留学准备。
东方国际以其丰富的经验、广泛的网络和专业的团队,为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搭建了重要桥梁。自成立以来,已资助了数十万名中国学生出国留学,并促进了中国与世界各国教育机构之间的深入合作。
作为中国留学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东方国际将继续发挥其作用,助力中国教育国际化发展,为人才培养和科技进步做出贡献。
2、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
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教育交流中心,简称“东方国际”,于 2004 年正式成立,是以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为业务主管单位,受教育部委托管理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非营利性、公益性组织。
东方国际负责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具体管理实施工作,包括留学申请、评审、派出、管理、归国等全流程环节。中心致力于选拔、培养和管理优秀留学人员,推动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教育、文化和科技交流与合作。
自成立以来,东方国际已选派了数万名公派留学人员赴海外深造,为中国培养了大批高层次专业人才,为国家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东方国际坚持“以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支持和保障。中心建立了健全的留学管理体系,为留学人员提供从行前培训、出国指导到归国安置全流程服务。同时,中心还建立了庞大的专家库,为留学人员提供专业咨询和指导。
东方国际积极拓展国际合作,与世界知名高校、研究机构和企业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中心通过开展联合培养、学术交流、科研合作等方式,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教育、文化和科技领域的发展。
未来,东方国际将继续深化留学管理改革,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留学人才,为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3、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交流中心
国家留学基金委东方国际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东交中心”)隶属于教育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是国家面向世界实施教育对外开放的重要窗口。
东交中心自1982年成立以来,秉承“服务国家,服务学者,服务海内外学人”的宗旨,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我国培养了大批高素质人才。东交中心的主要职责包括:
实施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奖学金项目
开展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项目
提供留学相关咨询和服务
管理东方学者之家和留学人员素质提升基地
东交中心与世界10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每年派遣和资助数千名中国学生赴海外留学深造,并接收数千名外国留学生来华学习。东交中心还组织开展各类国际学术会议、研讨会和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与合作。
东交中心还为留学人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包括留学申请指导、奖学金资助、出国前培训、回国后支持等。东交中心设立的东方学者之家和留学人员素质提升基地,为留学人员营造了良好的学习、交流和发展环境。
多年来,东交中心为国家培养了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为我国教育国际化和科技创新做出了重要贡献。未来,东交中心将继续携手海内外学人,谱写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的新篇章。
4、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补助标准
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补助标准旨在为公派留学人员提供必要的经济资助,保障其生活和学习的基本需求。
生活费:每月发放,标准根据出国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而定,覆盖基本生活开支,如租房、伙食、交通。
学费和注册费:留学基金委直接支付给留学单位,涵盖学费、注册费、实验费、教材费等必要费用。
安家费:抵达留学所在地后一次性发放,用于购买生活必需品、支付初始租金等。
住房补助:根据出国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以及留学人员的家庭状况发放,用于补贴租房费用。
图书馆费:每月发放,用于购买图书、资料等学术研究所需的费用。
科研补助:针对从事科学研究的留学人员发放,用于支持研究工作、购置科研设备。
国际交流活动费:用于参与学术会议、研讨会、交流活动等,促进与海外学者的交流合作。
补助标准会定期调整,以适应出国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变化。具体的补助标准信息可以咨询留学基金委官网或相关负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