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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时间)

  • 作者: 王南卿
  • 发布时间:2024-08-15


1、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

2、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时间

3、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栏

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栏

为进一步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拟公示以下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度公派留学人员名单:

1. 张三:法学院,博士后留学,美国哈佛大学

2. 李四: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留学,英国牛津大学

3. 王五:法学本科,本科留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4. 赵六:法律硕士,硕士留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5. 钱七:刑事侦查学博士,博士留学,德国海德堡大学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诉。

公示期满后,如有异议未被采纳,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1日

4、西北政法大学留校任教条件

西北政法大学留校任教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

3. 具有强烈的教学意愿和科研热情。

4. 身心健康,符合教育教学岗位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1. 博士学位:

- 法学博士学位;

- 与法律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且具有法学理论或实践基础。

2. 硕士学位:

- 法学硕士学位;

- 与法律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且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科研成果

1. 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教学能力

1. 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设计能力。

2. 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评价。

五、其他条件

1. 取得法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能力。

2. 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

3. 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特殊岗位招聘条件。

六、聘用程序

1. 发布招聘公告,进行网上报名。

2. 初审资格,组织面试和试讲。

3. 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4. 聘用符合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