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时间)
- 作者: 王南卿
- 发布时间:2024-08-15
1、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
2、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时间
3、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栏
西北政法大学公派留学名单公示栏
为进一步促进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提升教师队伍的国际化水平,经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拟公示以下西北政法大学2023年度公派留学人员名单:
1. 张三:法学院,博士后留学,美国哈佛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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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四:经济学院,访问学者留学,英国牛津大学
3. 王五:法学本科,本科留学,加拿大多伦多大学
4. 赵六:法律硕士,硕士留学,澳大利亚悉尼大学
5. 钱七:刑事侦查学博士,博士留学,德国海德堡大学
公示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提出书面申诉。
公示期满后,如有异议未被采纳,将按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特此公示。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3年3月1日
4、西北政法大学留校任教条件
西北政法大学留校任教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 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和职业素养。
3. 具有强烈的教学意愿和科研热情。
4. 身心健康,符合教育教学岗位的体检要求。
二、学历条件
1. 博士学位:
- 法学博士学位;
- 与法律相关领域的博士学位,且具有法学理论或实践基础。
2. 硕士学位:
- 法学硕士学位;
- 与法律相关领域的硕士学位,且具有较强的法学理论基础和实践经验。
三、科研成果
1. 取得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在核心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教学能力
1. 具有较强的教学基本功和教学设计能力。
2. 具备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评价。
五、其他条件
1. 取得法学教师资格证书或具有同等能力。
2. 具有较强的英语语言能力。
3. 符合西北政法大学特殊岗位招聘条件。
六、聘用程序
1. 发布招聘公告,进行网上报名。
2. 初审资格,组织面试和试讲。
3. 考核合格者,进行体检和政治审查。
4. 聘用符合条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