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 作者: 朱锦沂
- 发布时间:2024-09-18
1、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
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
近年来,天津市不断完善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发展。
落户基本条件:
具有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在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从事与所学专业相关工作满两年。
无犯罪记录且身体健康。
落户方式:
目前,天津市主要有两种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方式:
直接落户:符合落户基本条件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留学生,可直接在相关部门申请落户。
人才引进落户:由天津市重点引进机构或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通过人才引进落户的方式获得天津户口。
所需材料: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
国外工作证明
身份证明文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体检报告
申请表
落户流程:
1. 准备相关材料。
2. 前往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服务中心或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天津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3. 审核通过后,办理落户手续并领取户口本。
优惠政策:
天津市对留学回国人员落户还提供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包括:
社保补贴、购房补贴、子女入学补贴等安家费补贴。
科研经费支持、技术创新奖励等创业扶持政策。
选聘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编制等职业发展通道。
随着天津市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也在持续更新完善,为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发展提供更加便利的条件。
2、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留学回国超过两年能否落户上海需视情况而定。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工作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沪人社规〔2018〕22号)规定,留学回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且在回国之日起两年内提出申请的,可落户上海:
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满6个月;
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满12个月,并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担任中级及以上管理职务。
对于回国两年及以上的留学人员,如果符合以下条件,也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在国外取得学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且回国后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36个月;
在国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回国后在上海市连续缴纳社保满24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规定仅适用于留学回国人员,不适用于在国内就读的研究生或博士生。具体落户条件和申请流程请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上海市公安局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
3、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是什么
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
2023年,天津市出台了新一轮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政策,旨在进一步吸引和留住海外高层次人才。
适用范围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在国外取得一定成绩
具有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工作证明(6个月以上)
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符合国家和天津市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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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户方式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落户天津:
单位引进:单位可直接办理职工落户手续。
自主择业:个人可自谋职业,并在取得天津市居住证满6个月后申请积分落户。
落户流程
单位引进:
单位向天津市人力社保局提交引进审批申请
获得审批通过后,办理职工落户手续
自主择业:
办理天津市居住证
满足居住证满6个月、符合积分落户条件
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积分落户条件
积分落户需满足以下条件:
学历分数:硕士120分,博士150分
年龄分数:35周岁以下加20分
工作经历分数:相关行业工作经验加分
技能证书分数:取得职业资格证或技能特长加分
其他加分条件:科研成果、专利、论文发表等
政策解读
新政策降低了落户年龄限制,扩展了积分落户范围,进一步向海外优秀人才敞开大门。通过优化落户流程,简化手续,提升服务水平,天津市旨在为留学回国人员创造更加良好的发展环境,助力其在天津建功立业,为天津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4、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最新
留学回国天津落户政策最新
近年来,天津市高度重视留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不断优化相关落户政策。最新政策如下:
一、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刑事犯罪记录;
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历,或获得国外著名高校连续两年以上学习经历;
留学期间成绩优异,且已完成学业;
持有有效护照和留学回国证明。
二、落户方式
人才引进落户:留学人员可通过引进单位进行落户,需符合单位相应人才引进条件。
自主创业落户:留学人员可通过自主创业方式落户,需注册企业并满足一定经营年限和纳税额度要求。
三、特殊人才落户通道
对于取得世界排名前500高校学位的留学人员,或在重大科技创新、文化艺术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的人才,可通过特殊人才落户通道进行落户,不受引进单位或创业年限限制。
四、落户程序
留学人员回国后须在规定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材料到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落户登记手续。
五、相关材料
留学回国证明
国外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成绩单
护照
引进单位证明(人才引进落户)
营业执照、纳税证明(自主创业落户)
六、联系方式
天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滨江道335号
电话:022-
七、注意事项
留学回国落户政策可能有变动,请以最新官方发布信息为准。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落户条件和程序请咨询当地公安机关或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