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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保留学籍是什么意思可以拿毕业证吗)

  • 作者: 朱婧一
  • 发布时间:2024-09-26


1、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

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

为规范学校管理,保障学生学习权利,维护学校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一、保留学籍定义

保留学籍是指在特定原因下,允许学生暂停学业,并在一定期限内保留学籍和相应的权利义务。

二、保留学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保留学籍:

1. 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经学校同意后且未超过一学年;

2. 因参加国家或省级以上比赛或活动,经学校同意后且未超过一个学期;

3. 出国留学或参加国际交流项目,经学校同意后且未超过两年;

4. 其他经学校批准的特殊原因。

三、办理流程

1. 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 学校审核申请材料,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3. 学校发放保留学籍通知书;

4. 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根据学校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四、恢复学籍

保留学籍期满,学生需及时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学校审核材料并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恢复学籍后,学生按照学校规定补齐课程并继续学习。

五、取消保留学籍

在保留学籍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有权取消其保留学籍资格:

1. 未按时向学校申请恢复学籍;

2. 未缴纳规定费用;

3. 违反学校有关规定;

4. 其他学校认为不适宜继续保留学籍的情况。

保留学籍办法经学校批准后颁布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研究决定。

2、保留学籍是什么意思可以拿毕业证吗

保留学籍的含义

保留学籍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中断学业,但仍保持与学校的学籍关系。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不得参加学校的正常学习活动,但可以享受学校提供的某些服务,如使用学校图书馆、实验室等。

是否可以取得毕业证

保留学籍本身不影响学生取得毕业证的资格。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如果满足学校规定的毕业要求,仍然可以申请毕业并取得毕业证。

具体来说,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有资格取得毕业证:

完成规定的学分要求

缴纳所有学费和杂费

通过学校要求的考试或评定

符合学校的其他毕业要求

如果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未满足上述条件,则无法取得毕业证。因此,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应主动了解学校的毕业要求,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自己满足这些要求。

注意事项

保留学籍的期限通常由学校规定,超过期限未复学的学生将失去学籍。

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应定期与学校联系,了解自己的学籍状况和毕业要求。

保留学籍不等于休学,学生在保留学籍期间仍需要承担一定的学业责任,如缴纳费用、完成指定任务等。

3、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是什么

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

根据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保留学籍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下:

保留学籍的情形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习,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批准,可以保留学籍:

1. 因病休学;

2. 因服兵役;

3. 因参加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以上正式比赛或活动;

4. 因其他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

保留学籍的时限

保留学籍的时限一般不超过两年,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四年。

保留学籍期间的待遇

保留学籍的学生,其学籍和在校期间取得的学分保留有效。保留学籍期间,学校不提供教学、住宿和生活等服务,学生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恢复学籍的条件

保留学籍的学生在保留期限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请恢复学籍:

1. 病愈后达到继续学习要求;

2. 服兵役期满;

3. 参加国家级、省级或市级以上正式比赛或活动结束后;

4. 其他特殊情况消失。

恢复学籍的程序

符合恢复学籍条件的学生,应当在保留期限内向原学校提出恢复学籍申请。学校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应当准予恢复学籍。

其他规定

保留学籍的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有关规定,不得从事与保留学籍无关的活动。保留学籍期间,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恢复学籍的,学校可以取消其保留学籍资格。

4、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全文

保留学籍办法最新版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籍管理,保障学生学习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所有在籍学生。

第二章 保留学籍条件

第三条 保留学籍是指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允许学生在一定期限内不参加正常学习,但其学籍关系仍然保留。

第四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可保留学籍:

(一)因疾病或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学习,需休学的;

(二)因特殊情况,需暂时中断学业的;

(三)其他经学校认定符合保留学籍条件的情况。

第三章 保留学籍申请程序

第五条 学生需提出保留学籍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条 学校成立保留学籍审核小组,对申请进行审核。审核小组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 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第八条 审核小组做出保留学籍审核意见,报学校审批。

第四章 保留学籍期限

第九条 保留学籍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特殊情况经学校批准可延长。

第十条 保留学籍期限内,学生不得参加任何形式的学习和考试。

第五章 复学手续

第十一条 保留学籍期限届满,学生需向学校提出复学申请。学校审核同意后,学生方可复学。

第十二条 保留学籍期限届满后,学生未提出复学申请或未经批准的,其学籍关系自动解除。

第六章 其他

第十三条 保留学籍期间,学生仍需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 对违反保留学籍规定者,学校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