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扬州籍留学生离扬出境受理公告)
- 作者: 刘思颖
- 发布时间:2024-05-10
1、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
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
为吸纳海外人才,鼓励扬州籍留学生回国就业创业,扬州市出台了《扬州籍留学人员回国(来扬)就业落户实施办法》。
该政策规定,凡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申请落户扬州:
1. 具有扬州籍;
2. 在国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在我省高校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身份;
3. 已回国(来扬)就业,并持有单位有效劳动合同或创业并经工商部门登记注册;
4. 已在扬州市缴纳半年及以上社保。
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通过线上或线下提交落户申请。线上申请可通过扬州惠民通APP进行操作,线下则需到扬州市政务服务中心提交材料。
落户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就业创业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可获得扬州市人才引进落户证明,凭证明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扬州市还为落户留学生提供一系列配套优惠政策,包括:
提供一次性安家补贴;
为有需求的留学生提供人才公寓;
支持留学生创业并给予一定额度的资金扶持。
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的出台,旨在为扬州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促进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城市国际化发展。
2、扬州籍留学生离扬出境受理公告
扬州籍留学生离扬出境受理公告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与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沟通,符合以下条件的扬州籍留学生可到扬州市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离扬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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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条件
1. 持有有效护照、签证或居留许可;
2. 学业已完成或已办理休学手续;
3. 离扬出境后,可在国(境)外取得合法停留资格;
4. 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办理时限
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 个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 签证或居留许可原件及复印件;
- 学业证明或休学证明;
- 无犯罪记录证明(公安机关出具);
- 离扬出境承诺书(自行打印);
2. 提交材料并办理后,约5个工作日后领取《离扬出境证明》。
四、办理地点
扬州市出入境管理处(邗江区润扬北路200号)
五、注意事项
1. 请提前预约,预约电话:0514-
2. 申请材料应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依法处理。
3. 办理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请咨询工作人员。
扬州市出入境管理处
2023年2月17日
3、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文件
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文件
为贯彻落实《关于新时代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工作的若干意见》,积极吸引和集聚扬州籍海外优秀人才回国发展,根据《江苏省引进海外人才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政策文件。
适用范围:
扬州市籍(含扬州市现辖区、原江都市、原仪征市)在取得国外学位的留学生。
落户条件:
取得国外本科及以上学位。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回国后2年内,在国外获得硕士学位回国后4年内,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后6年内提出落户申请。
与扬州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或在扬州自主创业。
符合扬州市人才落户其他基本条件。
落户流程:
1. 留学生本人向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落户申请。
2. 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符合条件的,发放《扬州籍留学生落户同意函》。
4. 留学生持《落户同意函》到扬州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优惠政策:
落户后,享受与扬州市户籍居民同等的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项待遇。
根据扬州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享受住房补贴、创业补贴等优惠政策。
注意事项:
留学生落户应符合扬州市人才引进的整体规划和需求。
已在其他城市落户的留学生,可凭相关证明到扬州办理迁户手续。
落户后,留学生应在本市稳定就业或创业。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4、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扬州籍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扬州籍留学生:
取得国外高等院校学士以上学位或通过国家教育部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
出国留学前户籍在扬州
留学期间无违法犯罪行为
落户条件
留学生落户扬州,须满足下列条件:
在扬州有合法稳定的住所(房产或租赁)
有稳定的就业或创业经历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
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无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记录
办理流程
留学生落户扬州,可通过以下流程办理:
1. 准备材料:毕业证、学位证、留学经历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
2. 申请:向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所在区(县)就业中心提出落户申请
3. 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
4. 迁户:凭审核批准文件到原户籍地派出所办理迁出户口,再到扬州市户籍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户口
政策优惠
为吸引和留住扬州籍留学生,扬州市出台了系列优惠政策:
落户后可享受住房保障、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市民待遇
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支持,协助留学生求职、创业
设立留学生创业基金,为留学生创业提供资金扶持
定期举办留学生联谊活动,增进留学生与家乡联系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