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委成立时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 作者: 张可安
- 发布时间:2024-05-10
1、国家留学基金委成立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成立时间是1981年12月22日。它是由国务院批准成立的,直属教育部领导,是负责国家留学工作的专门机构。基金委的成立旨在加强对国家留学工作的统筹管理,优化留学资源配置,提高留学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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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国家留学政策和规划,管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资助和支持优秀人才的国际交流与合作,促进海内外人才交流与流动。
自成立以来,国家留学基金委在推进我国留学事业发展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基金委致力于培养和输送高质量的留学人才,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智力支持。
基金委通过公派出国留学项目,为国内优秀青年学者和学生提供海外学习和研究机会。同时,基金委还资助和支持各类国际交流合作项目,促进中外学术交流和人员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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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委的工作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的重视和支持。在国家留学事业的发展过程中,基金委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相信在未来,基金委将继续为我国留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旨在保障公派留学人员的基本生活和学习费用,促进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根据不同留学等级和留学国家(地区),资助标准有所差异。
对于博士生,资助标准包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国际旅费和安置费。其中,生活费每月约为 700-1200 美元,学费资助额度根据留学国家和专业不同而定,一般为每学年 10000-20000 美元。住宿费资助额度根据留学国家和住宿条件不同而定,一般为每月 200-500 美元。
对于硕士生,资助标准包括生活费、学费、住宿费、医疗保险费和国际旅费。其中,生活费每月约为 500-900 美元,学费资助额度根据留学国家和专业不同而定,一般为每学年 8000-15000 美元。住宿费资助额度一般为每月 150-300 美元。
资助标准还包括一笔安置费,用于覆盖留学人员在抵达留学国家后的初期生活开支,一般为 500-1000 美元。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资助标准会根据不同国家(地区)的实际情况和留学人员的个人情况进行调整。留学人员可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官方网站查询具体资助标准。
3、国家留学基金委成立时间是哪一年
国家留学基金委成立时间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成立于1996年3月12日。
留学基金委是由中国教育部直属的正部级事业单位,负责管理和资助国家公派留学、来华留学、来华访学、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等项目。
留学基金委的宗旨是通过资助海外留学和来华交流,为国家培养高层次、国际化的专门人才,促进中国与世界各国的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我国的科技创新水平和综合国际竞争力。
自成立以来,留学基金委已资助了数十万名中国学生和学者出国留学,同时吸引了来自世界各地的大量优秀专家和学者来华交流。留学基金委的资助项目在培养国家急需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促进中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留学项目,是面向国内高校和科研院所选拔优秀人才,资助其出国留学深造的国家级资助项目。为了保证项目质量,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者提出了以下条件:
基本条件:
- 中国国籍,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博士后出站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
- 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 具有良好的外语水平,雅思总分不低于6.5分,或托福总分不低于90分;
- 具备较强的学术基础和科研能力,发表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具有其他显著的科研成果;
- 符合留学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签证、居留条件;
- 留学期限原则上为1-3年。
特殊条件:
博士学位申请者:
- 已获得或即将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
- 留学目的明确,符合国家留学发展战略和人才培养需求。
硕博连读申请者:
- 已获得学士学位,或即将获得学士学位且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 硕博连读总时长原则上不超过6年。
注意事项:
以上条件仅为基本要求,具体申请条件可能根据专业领域和留学国家/地区有所差异。申请者应仔细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发布的当年招生简章,了解详细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