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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学历认证专业(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 作者: 李穆川
  • 发布时间:2024-05-12


1、留学回国学历认证专业

留学回国学历认证专业

对于留学回国的学生来说,学历认证是一项必不可少的程序。学历认证可以证明留学期间获得的学历学位在中国教育体系中的认可度,是回国就业、继续深造或享受其他政策优惠的基础。

目前,中国教育部认可的学历认证专业主要有三个:

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隶属于中国教育部,负责对境外学历学位进行认证。CSCSE的认证范围涵盖所有国家和地区,认证结果得到中国政府和教育机构的认可。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中心(CHEEC):隶属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负责对境外高等教育学历进行认证。CHEEC的认证范围主要集中在部分国家和地区,认证结果得到中国教育部的认可。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部分省份的教育行政部门也开设了学历认证服务,负责对本省的留学人员进行学历认证。省级学历认证的结果仅在该省内有效。

在选择学历认证机构时,留学生需要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选择。一般来说,CSCSE的认证覆盖面最广,认证结果最权威,推荐留学生优先选择CSCSE进行学历认证。

学历认证的流程通常包括材料准备、提交申请、审核和出具认证结果等步骤。留学生需要根据认证机构的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学位证书、成绩单、护照或身份证等。认证机构受理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认证结果。

需要注意的是,学历认证的结果不会影响留学生在国外的学历学位。学历认证仅是对留学期间获得的学历学位进行评估和认定,不会改变其在国外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效力。

2、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如果留学回国超过 2 年,是否还能落户上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上海市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落户上海有以下两种途径:

择优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具有较高层次学历、专业技能或海外工作经验,且满足上海市重点产业、重点领域发展需要,可以通过择优落户的方式落户上海。落户时间不受回国时间的限制。

居住证积分落户:留学回国人员回国后在上海市居住一定年限,并符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落户的相关条件(如学历、社保缴纳、职业技能等),可以申请通过积分落户的方式落户上海。

对于留学回国超过 2 年的人员,如果满足择优落户的条件,则不受回国时间的限制,可以申请落户上海。

如果未满足择优落户的条件,需要通过居住证积分落户的方式落户上海。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落户政策,留学回国人员的回国时间超过 2 年,在积分计算上会有一定影响。具体影响情况可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综上,留学回国超过 2 年是否还能落户上海,取决于具体的落户方式和条件。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及时了解上海市相关落户政策,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适的落户途径。

3、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条件

根据相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满足以下条件,方可购买免税车:

1. 留学身份:在留学期间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且学习时间不少于一年。

2. 回国时间:自回国之日起未超过两年。

3. 无中国户籍:留学期间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资格。

4. 自用:所购买的免税车必须自用,不得用于出租或转让。

5. 首次购车:回国后此前未在国内购买过汽车。

6. 携带入境:所购买的免税车必须与留学回国人员同时入境。

免税范围:

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可享受进口环节免征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的优惠。

购买程序:

1. 留学回国人员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海关审核材料并签发《免税车进口证明书》。

3. 留学回国人员凭《免税车进口证明书》到指定汽车经销商处购买免税车。

4. 海关对所购车辆进行验车放行。

注意事项:

1. 留学回国人员需在回国后6个月内向海关提出免税车购买申请。

2. 免税车购买数量有限制,具体数量由海关规定。

3. 免税车使用 period有年限限制,一般为5年。

4. 免税车若转让或出售,需向海关缴纳相关税款。

4、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如何建立

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建立

留学归国人员档案是个人在美国学习、生活和工作的真实记录,是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依据。建立档案是落实党和国家对留学人员政策的重要举措,也是留学人员自身利益的保障。

建立档案所需材料

1. 《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2. 本人身份证

3. 留学期间的护照、签证

4. 留学期间的学历、学位证书

5. 留学期间的成绩单

6. 留学期间的工作证明(如有)

7. 留学期间的聘书、录用通知书(如有)

8. 其他相关材料(如有)

建立档案流程

1. 登录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注册账号。

2. 填写《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并上传所需材料。

3. 预约审核时间,携带材料到留学服务中心进行现场审核。

4. 审核通过后,领取档案存放证明。

5. 携带档案存放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市场或街道办事处建立档案。

档案存放方式

留学人员档案可存放于人才市场、街道办事处、用人单位或留学人员本人处。

注意事项

1. 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一个月内办理档案建立手续。

2. 材料齐全、真实有效是审核通过的关键。

3. 档案存放后,应妥善保管档案存放证明。

4. 档案保管单位有义务保障档案安全,不得擅自调阅、转借或销毁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