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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留学落户名单(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高校名单)

  • 作者: 郭沁芒
  • 发布时间:2024-05-12


1、上海市留学落户名单

上海市留学落户名单

为吸引海外优秀人才来沪创业就业,促进上海国际人才中心城市建设,上海市出台了《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明确了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基本条件和申办程序。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取得国外大学学士(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在国外学习期间,在外籍同等学历人员中排名前50%或获得硕士、博士学位;

留学期间无违法犯罪记录;

回国后在上海市工作,并签订1年及以上聘用合同;

用人单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用工自主权和接收留学回国人员的资质;

符合上海市积分落户的其他相关规定。

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通过各区受理机构提交落户申请。落户申请经审核通过后,即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上海市留学落户名单由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编制和发布。名单中包括符合落户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留学国家和学校、取得学位、专业技术职称等。名单定期更新,供相关单位和个人查询使用。

2、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高校名单

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高校名单

为吸引和保留高层次人才,上海市推出了一系列落户政策,其中包括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高校落户资格。根据上海市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直接落户以下高校:

复旦大学

上海交通大学

同济大学

华东师范大学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财经大学

东华大学

上海外国语大学

上海大学

上海理工大学

以上高校均为上海市重点高校,拥有良好的学术环境和科研实力。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高校,可享受以下福利:

免除落户费用

提供住房补贴

获得子女入学优先权

享受医疗保险和社保补贴

落户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需取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及以上学位

学成回国后2年内提出落户申请

在上海市有稳定工作或住所

符合上海市其他落户相关规定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高校,不仅可以享受优厚的福利待遇,还可以融入高校学术圈,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因此,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积极考虑落户高校,为自己的事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学校排名名单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学校排名名单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获得硕士及以上学历的留学生,可在毕业后直接落户上海。为了方便留学生选择就读学校,现公布上海市留学生落户认可学校排名名单:

|排名|学校名称|

|---|---|

|1|复旦大学|

|2|上海交通大学|

|3|同济大学|

|4|华东师范大学|

|5|上海财经大学|

|6|华东理工大学|

|7|上海外国语大学|

|8|上海大学|

|9|东华大学|

|10|华东政法大学|

|11|上海理工大学|

|12|上海海洋大学|

|13|上海中医药大学|

|14|上海电力大学|

|15|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16|上海应用技术大学|

|17|上海电机学院|

|18|上海民航学院|

|19|上海浦江学院|

|20|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以上学校均为上海市认可的留学生落户学校,留学生在毕业后可直接申请落户上海。排名仅供参考,具体落户资格以官方规定为准。

4、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学校名单

上海市留学生落户学校名单

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2023年上海市引进国外留学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申办上海常住户口。

试点院校名单:

本市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财经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

外省高校: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大学、中山大学

海外高校:哈佛大学、耶鲁大学、斯坦福大学、麻省理工学院、牛津大学、剑桥大学

其他符合条件的高校:

经上海市教委认定的世界排名前500的海外高校(不含QS和U.S.News世界大学排名)

落户要求:

毕业于试点院校,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位

应届毕业生在上海市试点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

非应届毕业生在上海市试点用人单位工作并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工作岗位与专业相符,满足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中相关要求

具体落户流程和材料清单请咨询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高校留学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