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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最新)

  • 作者: 朱宁希
  • 发布时间:2024-05-10


1、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

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

合肥学院高度重视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工作,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体系,确保奖学金的公平公正性。

奖学金种类

合肥学院为留学生提供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包括:

学业优异奖学金

汉语桥奖学金

文化交流奖学金

生活困难助学金

申请条件

留学生需符合以下条件方可申请奖学金:

具有良好的学业成绩

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

积极参与校园活动,表现突出

家庭经济困难者可申请生活困难助学金

评审程序

奖学金评审工作由专门的评审委员会负责。委员会成员由国际学院、教务处、财务处等部门的代表组成。评审过程严格公正,根据申请人的材料和面试表现综合评定。

发放方式

奖学金一般以现金形式发放,直接汇入留学生的银行账户。发放时间为每学期开学初。

管理制度

合肥学院建立了完善的奖学金管理制度,包括:

奖学金申请程序

评审标准和原则

奖学金发放程序

奖学金监督和检查制度

通过严格的奖学金管理,合肥学院确保了奖学金的公平、公正、透明,有效支持了留学生在华学习和生活。

2、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最新

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促进留学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学习的全日制自费留学生。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及评定

第三条 奖学金分为以下种类:

(一)全额奖学金:涵盖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全部费用;

(二)半额奖学金:涵盖学费、住宿费等费用的一半;

(三)学费奖学金:仅涵盖学费。

第四条 奖学金评定以学生的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贡献度为主要依据。评定工作由学校留学生管理办公室组织实施。

第三章 发放标准及金额

第五条 全额奖学金发放给成绩优异、综合表现突出,且对学校或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留学生。

第六条 半额奖学金发放给成绩良好、综合表现较好,且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的留学生。

第七条 学费奖学金发放给成绩合格、综合表现较好,且家庭经济困难的留学生。

第八条 具体奖学金发放金额根据学校财政状况和留学生人数等因素确定。

第四章 管理及监督

第九条 学校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管理工作,包括评定、发放、监督等。

第十条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奖学金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学校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安徽省奖学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院就读的全日制留学生。

第三条 留学生奖学金是国家、地方和社会各界设立的,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业突出的留学生的资金资助。

第二章 奖学金种类

第四条 留学生奖学金分为:

1. 国家奖学金;

2. 地方奖学金;

3. 院级奖学金;

4. 社会奖学金。

第三章 评选条件

第五条 评选留学生奖学金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 品学兼优,学习成绩优异;

3.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4. 无违纪处分。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六条 奖学金评选工作由学校设立的留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七条 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

第八条 评选结果报学校审批后公布。

第五章 奖金发放

第九条 奖学金发放由财务处负责。

第十条 奖学金发放标准根据不同奖学金种类和评审结果确定。

第六章 管理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公室,负责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奖学金管理办公室应做好奖学金发放、管理、监督等工作,确保奖学金的合理使用。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学校负责解释。

颁布日期: [日期]

4、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加强合肥学院留学生奖学金的管理,规范奖学金评审、发放、管理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来源

留学生奖学金由合肥学院自筹资金或社会捐赠设立。

第三条 奖学金种类

奖学金分为以下种类:

1. 入学奖学金

2. 在校奖学金

3. 毕业奖学金

4. 专项奖学金

第四条 评审原则

评审奖学金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 评审条件

1. 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考试成绩优异者;

2. 在校奖学金:学习成绩优异、品行端正、综合表现突出者;

3. 毕业奖学金:毕业论文成绩优异、社会实践积极、就业良好者;

4. 专项奖学金:针对特定群体或领域的优秀留学生。

第六条 评审程序

1. 由学院评审小组负责组织评审工作;

2. 学院、学校两级评审;

3. 校级评审委员会公示评审结果。

第七条 发放管理

1. 奖学金一次性发放至获奖留学生的银行卡;

2. 奖学金使用应遵循学校相关规定;

3. 学院负责对奖学金发放和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八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合肥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