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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示范区(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 作者: 胡屿珩
  • 发布时间:2024-07-16


1、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示范区

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示范区是旨在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全方位服务和支持的区域。这些示范区通常位于高等教育机构、科技园或沿海城市。

示范区的主要目的是帮助留学回国人员克服返乡创业、就业和融入社会所面临的障碍。它们提供一系列服务,包括:

就业指导和服务:协助留学回国人员寻找就业机会,提供职业培训和指导。

创业孵化和支持:为有创业想法的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办公空间、技术支持和融资协助。

住房和生活服务:帮助留学回国人员寻找住房、办理签证和获得其他生活支持。

文化交流和融入:组织活动和倡议,帮助留学回国人员融入当地社会,了解中国文化。

专业发展和培训:提供继续教育和专业发展机会,以提升留学回国人员的技能和知识。

示范区通过与政府部门、企业和高等教育机构合作,为留学回国人员创造一个支持性的生态系统。它们旨在吸引和留住高素质的人才,促进科技创新和经济发展。

值得注意的是,留学回国人员服务示范区因区域而异,提供的服务范围可能有所不同。但是,它们都致力于为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全面的支持,帮助他们顺利过渡回国并充分发挥其潜力。

2、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留学回国超过2年还能落户上海吗?

对于留学回国人员是否还能落户上海,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根据《上海市引进人才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23〕1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在回国后两年内落户上海:

拥有海外知名高校博士学位或世界排名前500高校硕士学位,且取得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证书;

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且回国后受聘于上海市重点产业或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重点研发机构、重点高校或重点医疗机构;

在海外取得硕士学位,且回国后受聘于上海市重点产业或重点区域的关键岗位;

在海外取得学士学位,且回国后在上海市重点产业或重点区域的重点企业、重点研发机构、重点高校或重点医疗机构工作满2年,并取得相应业绩。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留学回国人员不符合以上条件,超过两年后想要落户上海,则需要根据积分制度进行申请。积分制度主要是通过学历、职称、工作经历、纳税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达到一定分数才能落户上海。

具体落户政策和积分计算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建议留学回国人员及时关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的最新政策信息。

3、留学回国人员购买免税车条件

留学回国人员免税车购买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购买免税车的优惠政策:

基本条件:

持有中国护照

学成回国工作,并在中国境内高校或科研院所工作或学习

回国时间在留学结束后的两年内

学习条件:

在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博士后研究

在外学习或研究时间累计超过一年

职业条件:

在中国境内高校、科研院所、国家重点实验室或企业从事教学、科研或技术工作

取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资格或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

购买条件:

免税车进口年度内只可申报购买一辆

免税车须为留学人员本人使用,不得出租或转让

购买的免税车为自用非运营车辆,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排量限制

需按照海关规定缴纳车辆关税和增值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 回国后向户籍所在地海关申报购买免税车

2. 提交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3. 获批后,办理进口手续并缴纳相关税款

4. 海关发放免税车进口凭证

5. 凭进口凭证购车并上牌

注意事项:

免税车不得在进口五年内转让或出租

若在五年内转让或出租,需补缴相关税款

免税车办理上牌前需缴纳车辆购置税

4、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如何建立

留学回国人员档案建立指南

留学人员回国后,根据《教育部关于留学回国人员档案管理的通知》(教人〔2016〕21号)文件要求,需及时建立人事档案。档案建立的流程如下:

一、材料准备

1. 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原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 出国留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 体检合格表(原件)

5. 两寸近期免冠彩照4张

6. 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7. 聘用合同或接收单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流程

1. 咨询存档单位:回国后联系所在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或人事代理机构咨询档案存档事宜。

2. 材料审核:提交所需材料,由存档单位审核。

3. 建立档案:材料审核通过后,由存档单位建立人事档案。

4. 档案寄送:档案建立后,由存档单位寄送至接收单位。

三、注意事项

1. 档案应及时建立,避免因档案存放时间过长而造成档案损毁或遗失。

2. 档案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

3. 留学回国人员应积极配合存档单位建立档案,保持档案信息的更新。

4. 档案接收单位收到档案后,应妥善保管并进行管理。

5. 未及时建立档案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向当地人才服务部门或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补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