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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有哪些)

  • 作者: 刘晚卿
  • 发布时间:2024-05-15


1、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

为保障学生食品安全,规范学校食堂食品留样制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如下处罚规定:

一、处罚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3.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

二、处罚情形及标准

1. 未按要求留样

未按照规定时间留样:警告

未按照规定种类和数量留样:警告

2. 留样保存不当

留样未妥善密封:警告

留样温度不达标:责令整改

留样存放时间不足:责令整改

3. 留样取用不规范

未经授权取用留样:责令整改

取用留样未做好记录:警告

三、处罚措施

1. 书面警告

2. 责令整改

3. 暂停供餐

4. 通报批评

5. 罚款

四、罚款标准

未按要求留样:1000元至5000元

留样保存不当:500元至2000元

留样取用不规范:500元至2000元

五、其他

1. 对情节严重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从重处罚。

2. 本处罚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有哪些

3、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违反了什么法条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违反的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规,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主要违反了以下条款:

第86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留样期限不得少于10天。

第124条:违反《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规定,未按规定留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125条:对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还可能违反下列法规: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15条:学校食堂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并保存留样期间的温度记录。

《食品留样管理办法》第5条:食品留样应当包装严密,并在留样包装上注明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数量、留样人姓名和联系方式。

《食品生产操作规范》(GB 14881-2013)第4.1.4条:食品生产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类型和国家有关规定,对食品进行留样和保存。

因此,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的行为不仅违反了食品安全相关法规,还可能给消费者的人身健康造成危害。学校食堂应严格遵守相关法规,规范留样工作,确保食品安全。

4、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处罚依据是什么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的处罚依据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4条:食品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留样或者留样不符合规定要求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712号)第72条: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未按照留样要求留样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GB 17225-2019)第15.16条:食品留样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

处罚措施: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经营者)

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食品生产许可单位)

留样不规范的具体情形:

未按规定留样

未按规定保存留样

留样混淆不清

擅自处置留样

留样的数量、规格、保存条件不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