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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学校食品留样要求(学校食品留样不少于多少克)

  • 作者: 王砚舟
  • 发布时间:2024-06-30


1、2019学校食品留样要求

2019年学校食品留样要求

为保障学生饮食安全,防范食品安全事件发生,自2019年起,全国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全面施行食品留样制度。具体要求如下:

一、留样范围

1. 校内食堂制作的全部食品。

2. 中心厨房配送至学校的热食、凉菜、面点、糕点等食品。

3. 学校购买的预包装食品。

二、留样量

留样量根据食品种类和数量确定。对于主食、副食等大批量食品,留样量一般为100-200克;对于糕点、水果等小批量食品,留样量可酌情减少。

三、留样时间

1. 热食留样时间为制作完成后6小时。

2. 冷食留样时间为制作完成后12小时。

3. 预包装食品留样时间为保质期的一半。

四、留样容器

留样容器应满足如下要求:

1. 密封性好,能有效防止食品污染。

2. 材质安全,与食品无不良反应。

3. 容量适当,留样量能满足检测需要。

五、留样保存

食品留样应在专用留样冰箱中冷藏或冷冻保存,温度控制在规定范围内。

六、留样责任

食品留样由食品生产经营者负责,食品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七、违规处罚

违反食品留样规定的,将根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学校食品留样不少于多少克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安全保障不可少

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国家对学校食品留样做出了明确规定。根据相关文件,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从每批食品中留取一定数量的样品,留样重量不得少于以下标准:

- 主食(米饭、面条、馒头等):100 克

- 副食(蔬菜、肉类、鱼类等):每种 50 克

- 水果:每种 100 克

- 乳制品:每瓶或袋 100 毫升

- 饮用水:每桶或瓶 1000 毫升

食品留样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冰箱或冷藏柜中,并贴上清晰的标签,注明食品名称、日期、留样量等信息。留样时间应不少于 48 小时,以备后续检查或鉴定需要。

留样制度是学校食品安全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留样即可作为证据进行检测和溯源,从而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防止食品安全事故扩大。

留样还可用于抽查检验,验证食品质量、卫生状况等指标是否合格。通过定期对留样进行检测,学校和相关部门可以实时了解学校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采取预防措施,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学校食品留样规定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营造安全的就餐环境的必要举措。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留样规定,确保食品留样完整、准确,为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3、学校食品留样要求有哪些

学校食品留样要求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学校食堂应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以保证食品安全和追溯溯源。留样要求如下:

留样时间:

每餐所生产、加工的食品留样48小时。

留样数量:

每种食品留样量不少于100克。

留样方式:

食品留样应与出售食品同时封存,封存容器应清洁、密封、防潮。

封存容器上应贴有标签,注明食品名称、制作日期和时间、留样人姓名。

留样保存条件:

冷藏或冷冻于-18℃以下的温度下。

留样存放地点:

专用保存柜或冰箱,确保食品留样安全存放。

留样用途:

当发生食品安全事件时,食品留样可用于检验、追溯和分析。

定期抽检食品质量,保障食品安全。

出现食品中毒事件时,食品留样可用于调查和追责。

违反规定处罚:

未按规定留样或留样不合格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整改,并可处以罚款。

注意事项:

留样必须代表所生产、加工的食品。

留样应妥善保存,防止变质或被污染。

食品留样记录应完整准确,便于追溯和查证。

学校应定期进行食品留样检查,确保食品留样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4、学校食品留样记录标准版

学校食品留样记录标准版

为确保学生饮食安全,规范学校食品留样管理,特制定本标准。

一、留样范围

所有在校内加工、制作、销售的食品,包括熟食、半熟食、生鲜食品、饮料等。

二、留样时间

自食品加工、制作或销售之日起留样至食用完毕后48小时。

三、留样数量

每批次食品留样量应不低于100克,或按规定比例分装。

四、留样容器

留样容器应选用清洁、干燥、有盖的容器,如不锈钢盒、食品级一次性容器等。

五、留样位置

留样容器应放置在专门的留样冰箱或冷藏柜中,并贴上留样标签。

六、留样标签

留样标签应标注以下内容:

- 食品名称

- 加工、制作或销售日期

- 留样数量

- 负责人签名

七、留样管理

- 专人负责食品留样管理,并接受相关培训。

- 定期检查留样冰箱或冷藏柜,确保留样温度符合要求。

-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疑似事件时,立即封存留样并上报有关部门。

- 留样保存期间,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或丢弃。

八、留样销毁

留样保存期满后,由专人按规定销毁,并记录销毁过程。

九、记录保存

食品留样记录应保存至少3个月。记录应包括:留样日期、食品名称、留样数量、留样容器、留样位置、负责人签名、留样销毁日期等。

通过严格执行本标准,确保学校食品留样管理规范有序,及时发现并处理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