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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 作者: 郭沫雅
  • 发布时间:2024-07-28


1、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

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

对于出国留学的中共党员,党组织应加强对他们的党籍管理,确保他们坚守理想信念,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思想教育和政治考察

出国前,党组织应组织留学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政治考察,重点考察其政治素养、思想稳定性、对党的认同度等。对政治思想不坚定、信仰动摇的人员,应加强教育挽救,必要时可采取相应组织措施。

二、建立党籍管理档案

留学期间,党组织应建立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档案,记录其留学情况、政治表现、思想动态等信息。定期向留学人员所在党组织通报其党籍管理情况,并及时做出必要调整。

三、加强联系沟通

党组织应通过邮件、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出国留学人员保持联系沟通,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情况,及时解决他们的问题和困难。同时,鼓励留学人员参加当地党组织活动,保持与党组织的密切联系。

四、发挥作用,贡献力量

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积极发挥党员作用,参与当地华侨华人社团活动,维护国家和民族利益。通过学术交流、人才引进等方式,为祖国的建设和发展做出贡献。

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对于维护党的纯洁性、发挥党的先锋模范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党组织应高度重视出国留学人员的党籍管理工作,加强教育引导、加强联系沟通、发挥其作用,确保他们坚持党的宗旨,为国家和民族的发展贡献力量。

2、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如何管理

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

出国留学人员作为祖国培养的重要人才,他们的政治思想建设需要得到重视和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党组织关系延续。留学期间,党员的党组织关系应当延续,但原则上不发展新党员。

2. 建立专门组织。对于留学人员较多的国家或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专门的党支部或党小组,负责对留学人员党员的管理和教育。

3. 属地管理。党员在国外就学期间,由当地党组织或中国驻外使领馆党组织代为管理。

4. 定期报到。党员须按规定向所属党组织定期报到,及时汇报思想、学习和生活情况。

5. 回国后接续。留学回国后,党员应及时向原党组织报到,接续党组织关系,继续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党组织关系管理有利于:

1. 保持政治思想上的连贯性,增强党员的坚定信念。

2. 加强党组织的教育和监督,帮助党员克服困难,健康成长。

3. 为留学人员提供组织归属感和相互交流平台。

4. 促进留学人员顺利完成学业,为祖国建设贡献力量。

3、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办法最新

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办法最新

为加强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保障党的纯洁性,维护党的纪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出国留学人员(以下简称留学人员)的党籍管理工作。留学人员是指经党组织批准,出国进行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术交流、科技合作等学习活动,并保持中国国籍的人员。

二、党员出国留学审批

1. 留学人员出国前,须经本人所在党组织审查同意。党组织应根据留学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学术水平、学习计划等,对其留学申请进行审议。

2. 留学人员所在基层党组织负责对其留学期间的党籍管理。党组织应指定专人与其保持联系,了解其思想动态和党组织关系转接情况。

三、党员出国留学期间党籍管理

1. 留学人员出国后,应主动向当地党组织或中国共产党驻外机构报到,及时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 留学人员应自觉遵守所在党组织的纪律要求,参加党组织的活动,缴纳党费。

3. 留学人员应定期向所在党组织报告思想动态和学习生活情况。

4. 留学人员如有违反党纪党规行为,所在党组织应及时对其进行教育、批评和处分。

四、党员回国后的党籍管理

1. 留学人员回国后,应及时向原所在党组织报到,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2. 原所在党组织应根据留学人员回国后的表现和情况,对其进行考察、教育和培养。

3. 留学人员回国后,与所在党组织的关系可以根据其工作、学习和居住情况进行调整。

五、附则

1. 本办法由各级党组织具体贯彻执行。

2.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出国留学人员党籍管理办法

随着我国出国留学人员数量的逐年增加,为进一步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的党籍管理,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促进留学人员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组织批准,以各种形式出国留学并保持党籍关系的中共党员。

第二条 出国留学期间,党员应主动向所在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报到,按时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教育和监督。

第三条 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应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尊重当地风俗习惯,维护中华民族的良好形象,不得从事有损国家利益和党的声誉的活动。

第四条 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应坚持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自身理论修养和思想政治素质。

第五条 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应积极融入当地社会,了解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为国家和党的事业服务。

第六条 党员在国外学习期间,如遇紧急情况或重大变故,应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报告,请求帮助。

第七条 党员学成回国后,应及时向原所在党组织报到,并接受组织的教育和安排。

第八条 违反本办法的党员,由所在党组织或留学生党支部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组织处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