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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内容)

  • 作者: 杨桉闻
  • 发布时间:2024-07-14


1、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

深圳引进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指南

为吸引和留住海外留学人才,深圳市出台了《关于支持归国留学人员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归国留学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深圳市户口。

申请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8周岁。

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国外教育机构认可的同等学历。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获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无犯罪记录。

在国外留学期间未曾违反中国法律、法规。

留学期间实际在外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申请流程:

1. 网上预审: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在线提交材料进行预审。

2. 材料递交:预审通过后,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入户申请。

3. 审核审批:相关部门审核材料,根据审核结果发放入户通知书。

4. 户口办理:凭入户通知书到指定派出所办理户口登记。

所需材料:

中国护照

国外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留学时长证明材料

工作证明材料(如有)

无犯罪记录证明

境外体检证明

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

入户申请一般需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申请人应及时关注审批进度,避免材料过期。

如有疑问,可咨询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派出所。

2、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内容

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

一、申请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制满一年

学历学位经中国教育部认证

符合深圳市引进人才的专业和条件

二、办理流程

1. 提交申请材料

- 《深圳市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申请表》

- 个人简历

-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 护照

- 户口本

- 其他相关材料

2. 资格审核

- 人才管理部门审核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进入资格审核环节。

3. 综合评价

- 根据专业、学历、工作经验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价,确定入户资格。

4. 网上预约

- 通过深圳人才引进系统(进行网上预约。

5. 现场办理

- 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前往预约时间办理入户手续。

三、所需材料

身份证

护照

学历学位证书及认证书

工作证明(如有)

劳动合同(如有)

其他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入户申请需在回国后两年内提出。

学历学位认证书需由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

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材料将取消入户资格。

入户后需及时进行户口迁移。

3、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事项

深圳接收归国留学人员入户办理须知事项

一、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员;

3. 取得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5. 符合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导向。

二、所需材料

1. 深圳市人才引进申请登记表;

2. 身份证、户口本;

3.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4.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

6. 其他相关材料(如工作证明、职称证书等)。

三、申请流程

1. 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并填写申请表;

2. 在线提交申请材料;

3. 审核通过后,预约现场递交材料;

4. 递交材料,缴纳受理费(500元);

5. 审核通过后,办理入户手续。

四、办理地址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引进服务窗口(福田区深南大道9001号人力资源大厦三楼)

五、注意事项

1. 如留学归国人员在国外已婚,需提供外国结婚证及翻译件、配偶身份证及户口本;

2. 如留学归国人员子女随迁,需提供子女出生证及翻译件;

3. 申请材料齐全有效,加快审核进度;

4. 如无就业证明,可提供创业计划书。

4、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深圳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深圳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人才,促进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深圳常住户口条件和流程。

一、申办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国外学士以上学位(含学士学位),且在国外正规高校学习并取得学位;

(四)回国后在深圳市合法稳定就业或自主创业;

(五)符合《深圳户籍管理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定。

二、申办流程

(一)提交材料: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人员可登录深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下载《留学回国人员申办深圳常住户口申请表》,填写并提交以下材料:

1. 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2.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原件及翻译件;

3. 国外留学期间护照复印件;

4. 单位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 其他辅助材料(如获奖证书、论文发表证明)。

(二)受理审核: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审批程序。

(三)审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审批。

(四)领取户口本:经审批通过,申请人可到指定派出所领取户口本。

三、特殊情况

(一)年龄超过45周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凭突出贡献或特殊才能,申请豁免年龄限制。

(二)未在深圳市就业或自主创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人才引进方式申办深圳常住户口。

四、附则

(一)本实施细则由深圳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二)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