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回沪落户条件最新(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2020年)
- 作者: 张颂沅
- 发布时间:2024-07-15
1、留学回沪落户条件最新
留学回沪落户条件最新
2023年7月,上海市政府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人才集聚引育的若干意见》,对留学回沪落户政策进行了调整。
基本条件: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在国外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在国外停留时间满360天
留学期间未接受过全额政府奖学金资助
重点引进人才:
对于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人员,可直接落户上海:
获得国外高水平大学(QS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工作年限满2年
获得国外高水平大学(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学士学位,且有突出学术成果或专利发明
被认定为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或岗位人员
其他条件:
对于不满足重点引进人才条件的留学人员,可通过积分制申请落户:
学历积分:硕士学位25分,博士学位50分
工作年限积分:每满一年10分,最高50分
发表论文积分:每篇高水平论文(核心期刊论文、EI论文)10分
_1.jpg)
获得专利发明积分:每项发明专利20分
连续缴纳上海社保积分:每月10分
符合积分制申请落户条件的留学人员,需达到一定积分分值方可落户上海。具体积分要求根据当年落户政策而定。
2、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2020年
2020年上海市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适用范围
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国外学士及以上学历,回国后持有有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且被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
申报条件
已取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历;
持有有效《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聘用单位符合相关规定;
符合本市户籍准入条件。
申报材料
.jpg)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成绩单;
聘用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居住证;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程序
本人向聘用单位提出申请;
聘用单位审核材料后报送区受理单位;
区受理单位审查材料,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区受理单位报市受理单位审批;
市受理单位审批,符合条件的报市公安局办理户口登记。
户口迁入
经市公安局批准,由聘用单位凭《户口迁移证》到现住址所在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特殊政策
具有博士学位或担任重要管理岗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享受快速办理通道;
取得国外硕士及以上学历,且在本市全日制高校任教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本市常住户口;
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并取得一定成果的,可优先申报本市常住户口。
3、《留学回国 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
《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实施细则》出台,旨在吸引更多海外留学人才来沪工作。该细则明确了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户口的资格条件、申报材料、受理部门和办理流程。
资格条件: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获得国外学士及以上学位
在沪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合同
年满18周岁,无犯罪记录
申报材料: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学历学位证书
外国留学签证或居留许可
在沪就业合同或承诺函
无犯罪记录证明
受理部门: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
各区出入境管理局
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准备齐全申报材料。
2. 向受理部门提交申报材料。
3. 受理部门受理材料,审查资格。
4. 符合条件者,受理部门出具受理通知书。
5. 申请人按要求补交材料或进行核查。
6. 受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出具户口迁移证。
7. 申请人凭户口迁移证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户口。
该细则的出台,为留学回国人员来沪工作和发展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吸引并留住海外优秀人才,促进上海国际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