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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免学费政策文件(关于留学生回国就业的政策文件)

  • 作者: 刘坏夕
  • 发布时间:2024-07-20


1、留学生免学费政策文件

留学生免学费政策文件

为支持留学生来华学习,促进国际教育交流与合作,经研究决定,对符合条件的本国留学生实施免学费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获得中国政府奖学金或中国高校自费奖学金的本国留学生,包括攻读本科、硕士、博士学位的全日制留学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良好的学习成绩和综合素质。

2. 符合中国政府或中国高校奖学金评审标准。

3. 已获得中国高校正式录取通知书。

三、免学费范围

免学费范围包括:

1. 基本学费:按照中国高校公布的学费标准免除。

2. 住宿费:免除学校提供的标准宿舍费。

3. 医疗保险费:免除学校提供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4. 其他杂费:免除学校规定的大部分杂费。

四、申请流程

留学生通过中国政府奖学金或中国高校自费奖学金渠道申请奖学金,获批后即可享受免学费政策。

五、其他

1. 留学生应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维护学校声誉。

2. 留学生应按时缴纳生活费、餐费等其他费用。

3. 本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校。

特此通知。

2、关于留学生回国就业的政策文件

关于留学生回国就业的政策文件

为吸引和留住海外留学生,促进其回国就业,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为留学生回国发展提供了便利和支持。

主要政策措施:

1. 放宽就业限制: 取消了留学生落户和就业的户籍、社保缴费年限限制,允许留学生在毕业后一年内在国内就业。

2. 提供就业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回国留学生提供就业补贴,金额根据个人资质和就业地区有所不同。

3. 设立人才专项基金: 设立专项基金,支持引进和培养高层次海外留学人才,为其提供科研经费、生活补贴等支持。

4. 改善就业服务: 建立留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就业信息、求职指导、创业孵化等服务。

5. 加强国际合作: 与海外高校和机构合作,建立人才交流渠道,为留学生回国就业创造条件。

适用范围:

回国就业政策适用于:

获得国外正规高校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

在国外留学时间累计达到一年以上

回国后在国内就业并缴纳社保

实施效果:

这些政策措施有效地促进了留学生回国就业,缓解了国内人才短缺问题,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根据统计,每年回国就业的留学生人数持续增长,为我国科技、教育、医疗等各领域输送了大量高素质人才。

3、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文件

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免费的有关精神,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5号)相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免学费范围

中等职业学校经批准开设的纳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所有专业(含中高职贯通培养项目预科阶段)的全日制普通班、国家重点建设专业(含中高职三二分段培养专业)的国控计划全日制订单班和中高职一体化培养项目(含“3+2”模式)的学生。

二、免学费标准

免除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中职教育阶段学费。

三、免学费办理

符合条件的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或入学注册单到有关中等职业学校提出免学费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等职业学校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办理免学费手续。

四、政策实施

各地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本政策执行。免学费政策自2022年秋季学期起实施。

五、经费保障

免学费经费按照生均培养成本标准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负担。鼓励地方政府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捐赠等途径,增加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

本政策由省教育厅负责解释。

4、辽宁省中职免学费政策文件

辽宁省中职免学费政策文件

为保障中职教育公平性,提升中职教育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教基〔2021〕10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落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31号)文件精神,结合辽宁省实际,制定本政策。

一、适用范围

全省各类普通中专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和技工学校(含预备技工学校)在校生。

二、免学费标准

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在校生免收学杂费:

1.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 低保家庭学生;

3. 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4. 残疾学生;

5. 特困优抚对象子女。

三、申请程序

1. 学生本人或其监护人在开学后向学校提出申请;

2. 学校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公示;

3. 学生所在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公示结果进行审核备案;

4. 学校根据备案结果对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免学费。

四、其他事项

1. 实施免学费政策不影响国家助学金、奖学金评定和发放;

2. 对冒名顶替骗取享受免学费资格的学生,取消其免学费资格,追回已享受费用并予以严肃处理;

3.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和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实施。

附件:

1. 辽宁省中职免学费申请表

2. 辽宁省中职免学费审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