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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怎么办)

  • 作者: 杨苡沫
  • 发布时间:2024-05-10


1、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

学校档案保留期限一般根据档案的类型和价值确定。

永久保留档案:

学校历史沿革、重要会议决议、方针政策等反映学校发展轨迹、重大决策的档案

教职工人事档案、学生学籍档案等反映教职工和学生身份、经历、业绩的档案

不定时保留档案:

教学计划、课程表、考试成绩等反映教学活动过程的档案

财务收支、资产管理等反映学校经济情况的档案

图书馆藏书目录、实验室设备清单等反映学校资源配置的档案

临时保留档案:

会议签到表、活动策划书等过程性档案

通知、公告等日常性档案

废旧实验材料、报废设备等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具体保留期限:

各学校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具体保留期限,一般参考如下标准:

永久保留档案:长期保存

不定时保留档案:10-30年

临时保留档案:1-5年

要注意的是,档案保留期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受到政策调整、学校发展等因素影响。学校应定期对档案进行审查和整理,及时销毁过期的档案,避免档案库房积压过多无用档案。

2、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怎么办

学校的档案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承载着学校的办学历史、发展历程和文化传承。关于档案保留年限,不同类型的档案有着不同的规定。

根据国家档案局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文件材料保管期限表》,一般来说,学校的档案保留期限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

永久档案,指具有永久保存价值,需要长期保存的档案,如学校的建制沿革、学校章程、重要会议记录等。这些档案需要妥善保管,不得销毁。

长期档案,指具有一定的历史和参考价值,需要保存较长时间的档案,如教学计划、学生成绩册、教师业务考核材料等。这些档案一般可保存10年至20年。

短期档案,指保存时间较短,仅供短期使用,不再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如办公用品领用单、应酬礼品记录等。这些档案可保存3年至5年。

对于超期档案,即超过保存期限的档案,学校应及时进行鉴定销毁。销毁档案前,需经过严格的鉴定程序,确保档案的价值已丧失,无保存必要。销毁档案应按照保密规定进行,并保留销毁记录。

学校档案的保留年限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会根据实际情况和档案的价值不断调整。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理和销毁,确保档案的合理保存和利用。

3、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怎么查

学校档案的保存年限

学校档案的保存年限由国家档案局颁布的《档案法实施办法》规定。根据该规定,学校档案分为永久保存档案、长期保存档案和定期销毁档案。

1. 永久保存档案:永久保存档案是指具有长久的历史、科学、文化价值,需要长期保存和利用的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成果、学生学籍、学校财务等。

2. 长期保存档案:长期保存档案是指保存期为满50年的档案,包括学校发展规划、重大活动记录、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任职材料等。

3. 定期销毁档案:定期销毁档案是指保存期短于50年的档案,包括日常工作记录、临时性文件、报销凭证等。

档案查询方法

学校档案一般由学校档案馆负责管理。查询档案时,可通过以下方法:

1. 窗口查询:到学校档案馆窗口提出查询申请,提供所需档案的年代、类型等信息。

2. 电话查询:拨打学校档案馆的电话,说明查询目的和所需档案信息。

3. 线上查询:部分学校已建立档案查询系统,查询者可以在线提交查询申请。

4. 书面申请:向学校档案馆提交书面查询申请,并说明查询理由和所需档案信息。

在查询档案时,一般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学生证。学校档案馆会根据查询者的身份和查询目的,决定是否提供档案查阅服务。

4、学校存档保留几年的档案有效

学校档案管理中,不同类型的档案有不同的保存期限。具体如下:

永久性

学籍档案(含学生成绩单、学业履历等)

学位证书和专业资格证书

学校章程、校务决策和重要规章制度

重大历史事件、重要活动和学校重大成果的文件

长期保存(30年以上)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进度

教师资格证明和职称聘任材料

图书馆馆藏目录和贵重典籍

学校重要财务凭证和资产管理资料

中期保存(15-30年)

学生考勤记录和请假条

教师授课记录和教案

学生社团和活动记录

校外实习和实践材料

短期保存(5-15年)

教学日志和备课笔记

学生日常作业和测验卷

学校日常文书(如通知、会议记录等)

财务往来凭据和合同

学校应根据档案的价值和作用合理确定保存期限,并制定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的完整、安全和可利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