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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实施办法)

  • 作者: 杨庭岳
  • 发布时间:2024-07-24


1、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厦门经济特区为吸引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

一、工作便利:

1. 简化居留手续,提供长期居留签证,方便留学人员在厦长期工作和生活。

2. 为留学人员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协助他们找到心仪工作。

二、创业扶持:

1. 提供创业孵化基地,为留学人员创办企业提供办公场所、设备设施和技术支持。

2. 提供创业资金支持,通过无息贷款、贴息贷款等方式给予创业者资金扶持。

3. 对留学人员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给予税收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政策。

三、人才引进:

1. 实行积分落户政策,符合一定条件的留学人员可便捷落户厦门。

2. 提供住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福利待遇,解决留学人员后顾之忧。

3. 推出“厦门引才计划”,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给予创业启动资金、项目奖励、人才补贴等支持。

四、科研合作:

1. 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交流、成果转化机会。

2. 支持留学人员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提供科研经费和技术支持。

这些鼓励政策旨在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吸引更多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为厦门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2、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实施办法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具有国外学历学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留学人员。

第二章 创业支持

第三条 留学人员可享受以下创业支持:

(一)创业资助:对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初创企业,给予一次性创业资助。

(二)场地支持:提供低租金或无偿使用办公场所。

(三)政策支持:在税收、金融、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第四条 留学人员可申请成立外资企业,享受外资企业有关优惠政策。

第三章 就业支持

第五条 留学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就业:

(一)自主择业:在本地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求职。

(二)单位引进:由用人单位通过招聘、人才引进等方式录用。

(三)政府推荐: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向用人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引进留学人员的,可享受以下就业支持:

(一)一次性引进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给予一次性引进补贴。

(二)社会保险补贴:对用人单位为留学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适当补贴。

第四章 配套保障

第七条 留学人员在厦创业工作期间,享受与本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

第八条 留学人员可申请办理就业证、居留许可等证件。

第九条 市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本办法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最新

厦门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最新

为吸引更多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厦门市政府出台最新规定,进一步优化人才引进政策。

主要措施:

给予创业补贴:留学人员在厦创立企业且注册登记满1年的,可获得最高100万元的创业补贴。

提供办公场所:政府提供办公场所或创业园区空间,为留学人员创业提供便利。

降低税收负担: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可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简化落户手续: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直接落户厦门,并享有当地居民同等待遇。

提供人才公寓:留学人员来厦工作或创业,可申请人才公寓,解决住房问题。

建立绿色通道:开辟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的绿色通道,简化流程、提高效率。

适用范围:

取得海外博士学位或在海外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且符合留学人员管理有关规定的留学人员。

在厦创立企业或加入已在厦注册登记企业并实际从事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经营管理等工作的留学人员。

申请流程:

1. 意向申请人向厦门市人社局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

2. 服务中心审核材料并报送审核部门。

3. 审核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审批决定。

此项政策旨在为留学人员在厦创业提供有力支持,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来厦发展,助力厦门经济特区的高质量建设。

4、厦门留学生创业补贴 需要哪些材料

厦门留学生创业补贴材料清单

基本材料:

《厦门市留学生创业补贴申请表》

留学生身份证明(护照或居留证复印件)

毕业证书(复印件)

学位证书(复印件)

创业项目计划书

创业团队成员信息表

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材料:

初创类补贴:

财务审计报告(首次申请补贴前一年度)

经营情况说明(公司成立后半年、一年、二年期间的经营情况说明)

成长类补贴:

上一年度财务报表

上一年度税务完税证明

知识产权证明(专利、商标、著作权等)

特别类补贴:

科技创新成果证明(科技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等)

市场开拓证明(参展证明、代理协议等)

社会贡献证明(公益活动证明、就业贡献证明等)

注意事项:

所有材料需复印件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

创业团队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留学生为法定代表人或核心成员。

创业项目需符合厦门市相关产业发展方向。

申请材料提交后,需接受审核。审核通过后,可获得相应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