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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是多少)

  • 作者: 张可安
  • 发布时间:2024-07-11


1、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江苏省对公派留学人员提供全额资助,费用包括:

1. 学费

由接收单位或项目方支付。

2. 生活费

根据留学国家和地区的生活水平标准,按以下标准发放:

- 发达国家:每月 1000-1500 美元或等值货币

- 发展中国家:每月 800-1200 美元或等值货币

3. 住宿费

按实际需要发放,一般不超过生活费的 30%。

4. 医疗保险

由江苏省统一购买海外医疗保险,保障留学人员在留学期间的基本医疗需求。

5. 往返国际旅费

根据目的地国家和地区的实际费用发放。

6. 其他费用

包括签证费、体检费、语言培训费等合理费用。

资助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申请资助:

- 为江苏省公派选派的优秀人才

- 在国际知名的高校或科研机构留学

- 留学专业与国家和省重点发展方向相符

- 留学时间一般为 1-3 年

资助申请

留学人员应按照江苏省教育厅公布的申请流程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审核通过后,获得资助资格。

注意事项

- 留学人员应遵守江苏省教育厅的有关管理规定。

- 留学期间,留学人员应按计划完成学业,并按时回国服务。

- 如有违反相关规定或无法完成学业的情况,资助可能会被取消或追回。

2、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是多少

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如下:

1. 资助对象:

在江苏省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届或往届毕业生,并在规定时间内报名参加并被国外高校录取。

2. 资助范围:

攻读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学生,可申请涵盖以下费用的资助:

学费

生活费(根据留学国家和地区不同而异)

语言培训费(实际发生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2,000元人民币)

国际差旅费(实际发生的费用,最高不超过15,000元人民币)

3. 资助标准:

资助标准根据留学国家和地区、留学层次、专业等因素确定,具体资助金额需以当年公布的资助通知为准。

一般而言,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12-15万元人民币;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年15-20万元人民币。

4. 申请方式: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需在指定时间内登录江苏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关材料,并提交申请。

5. 注意:

公派留学资助是竞争性资助,名额有限,择优录取。

资助获得者在完成学业后需按规定回国服务一定年限。

具体资助标准和政策每年可能会调整,请以当年公布的资助通知为准。

3、江苏省公派出国pets5要求

江苏省公派出国PETS 5 证书要求

PETS 5 证书

PETS 5 证书是英语水平测试中的最高级别,体现了考生在英语听、说、读、写方面的卓越能力。对于江苏省公派出国人员,PETS 5 证书是必备的语言能力证明。

具体要求

根据江苏省外办相关规定,江苏省公派出国人员申请出国留学、进修或任职,必须获得PETS 5 证书,且成绩达到以下要求:

听力:达到 45 分(满分 50 分)

阅读:达到 45 分(满分 50 分)

写作:达到 40 分(满分 50 分)

口语:达到 40 分(满分 50 分)

报名及考试

PETS 5 考试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每年举行两次。报名时间和考试时间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官网查询。

备考建议

为了顺利通过 PETS 5 考试,建议考生做好以下准备:

注重英语听力、阅读、写作和口语的综合提升。

使用官方指定教材和模拟试题进行练习。

掌握PETS 5考试题型和评分标准。

找专业的英语培训机构或导师指导备考。

获得PETS 5 证书是江苏省公派出国人员的重要要求。考生应认真备考,争取取得理想成绩,为出国深造或任职奠定语言基础。

4、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是什么

江苏省公派留学资助标准

为了鼓励和支持优秀人才出国留学,江苏省设立了公派留学资助项目,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提供资助。资助标准如下:

学费资助

资助学费上限为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留学学费全额资助)。

生活费资助

美洲、欧洲、大洋洲:每年人民币 12 万元

亚洲、非洲:每年人民币 10 万元

博士研究生:每年追加人民币 2 万元

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每年追加人民币 4 万元

其他资助

国际旅费资助:人民币 2 万元(一次性资助)

签证费、体检费、保险费等一次性资助。

申请条件

具有江苏省户籍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博士或硕士学位录取通知书

符合相关专业和领域要求

身体健康,无出国留学障碍

资助方式

资助款项直接汇入受资助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分学费和生活费两个部分分期发放。学费由受资助人所在高校收取,生活费由受资助人本人支配。

注意事项

资助期限原则上为留学项目规定学制年限。

受资助人须在资助期限内完成学业,取得相应学位或文凭。

受资助人须严格遵守留学规定,服从所在国家和学校的管理。

受资助人回国后须在江苏省服务满相应年限(一般为 3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