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发放时间)

  • 作者: 李元苓
  • 发布时间:2024-07-08


1、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是东北大学为吸引和培养优秀留学生而设立的一项重要奖学金项目。奖学金金额丰厚,类别多样,旨在为留学生在学习、科研和生活方面提供全面的支持。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分为多种类型,包括:

东北大学优秀留学生奖学金:奖励在学术、科研和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优秀留学生。

东北大学研究生奖学金:支持攻读研究生学位的留学生,涵盖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补贴。

东北大学本科奖学金:支持攻读本科学位的留学生,涵盖学费和生活补贴。

东北大学孔子学院奖学金:奖励在汉语教学和文化交流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外国留学生。

东北大学一带一路奖学金:支持来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留学生,鼓励他们来东北大学学习和深造。

留学生奖学金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如下:

申请条件:符合东北大学留学生招生要求,具备良好的学术背景和综合素质。

申请流程:登录东北大学国际学生招生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东北大学国际学院和相关院系组成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学术成绩、科研能力、社会实践经历和奖学金申请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

获得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可享受免交学费、住宿费、生活津贴等各种优惠。奖学金的颁发将极大地减轻留学生的经济负担,让他们能够专注于学习和科研,为他们创造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2、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发放时间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发放时间

东北大学留学生奖学金的发放时间因奖学金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一般来说,各类奖学金的发放时间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

入学奖学金:每年9月初发放

续读奖学金:每年9月中下旬发放

硕士研究生奖学金:

入学奖学金:每年9月初发放

续读奖学金:每年9月中旬发放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

入学奖学金:每年9月初发放

续读奖学金:每年9月上旬发放

免学费奖学金:

入学奖学金:每年9月初发放

续读奖学金:每年9月中下旬发放

其他特殊奖学金:

奖学金的发放时间由相关院系或项目组决定

发放方式:

奖学金发放至留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注意事项:

奖学金发放时间可能会因特殊情况而调整,具体以学校官方通知为准。

留学生应及时关注学校官网或邮箱,获取奖学金发放的最新信息。

奖学金发放后,留学生应及时查看个人银行账户并确认收款。

3、东北大学新生奖学金奖励条件

东北大学新生奖学金奖励条件

一、申请资格

被我校第一志愿录取的新生

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良好

二、奖励额度

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如下:

一等奖学金:20000元

二等奖学金:15000元

三等奖学金:10000元

三、奖励条件

1. 高考成绩

一等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一本线及以上

二等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二本线及以上

三等奖学金: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专科线及以上

2.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

热爱祖国,品德高尚,遵纪守法

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有较强的创新能力

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社会责任感

四、评选程序

1. 各学院根据高考成绩和综合素质材料,初步评选出获奖候选人。

2. 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五、其他事项

1. 新生奖学金仅发放一次,不重复获得。

2. 获奖学生在校期间如出现违纪或不符合奖学金评选条件的情形,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3. 申请材料包括高考成绩单、高中阶段成绩单、综合素质材料等。具体提交方式和截止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4、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东北大学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第一条 总则

为鼓励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奖励成绩优异、品德高尚的学生,东北大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

第三条 评定原则

奖学金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思想道德表现、社会实践等综合表现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 评定类别

奖学金评定分为以下类别:

1. 国家奖学金

2. 校长奖学金

3. 特等奖学金

4. 一等奖学金

5. 二等奖学金

第五条 评定比例

各类别奖学金的评定比例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年确定。

第六条 评定程序

奖学金评定工作由各学院(部)负责,学校教务处组织实施。评审程序如下:

1. 各学院(部)成立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 评审委员会根据学生综合表现提出候选名单。

3. 学校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第七条 奖励金额

各类别奖学金的奖励金额根据学校实际情况每年确定。

第八条 奖学金发放

奖学金由学校财务处统一发放至获奖学生本人账户。

第九条 其他

1. 获奖学生应遵守学校相关规定,维护奖学金的荣誉。

2. 对于违反学校规定、有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

3. 本办法由东北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