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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是什么)

  • 作者: 王知洛
  • 发布时间:2024-05-17


1、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

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

为吸引高层次留学人才来山东发展,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留学人员引进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了留学人才引进落户的条件。

条件要求:

国(境)外留学人员,获得博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且在国外高校或科研机构工作一年以上;

在国(境)外担任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务;

具有山东省急需紧缺专业或学科人才;

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引进方式:

留学人才可通过以下方式引进落户山东:

1. 引进单位申请:用人单位向所在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申请。

2. 个人申请: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可直接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出申请。

材料要求:

申请引进落户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山东省留学人员引进落户申请表》;

个人简历;

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

在国外工作的经历证明;

相关专业资格证书;

项目评审意见等。

落户享受待遇:

引进落户的留学人才可享受以下待遇:

落户山东省户口;

申请政府创业项目扶持或人才安居房补助;

子女入学和社会保障待遇与当地居民同等。

山东省通过放宽落户条件、提供优惠政策,鼓励留学人才回国发展,为山东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2、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是什么

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

申请人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在海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具备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落户条件:

受聘于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或科研院所

与受聘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聘用)合同

在受聘单位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

符合山东省关于人才落户的认定标准,如在海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

认定流程:

1. 申请人提交相关材料至受聘单位

2. 受聘单位向所在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3. 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材料并出具初审意见

4. 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 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认定结果

注:具体落户条件和认定标准可能会根据山东省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建议申请人以官方最新发布信息为准。

3、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有哪些

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

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留学人才,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引进政策,其中包括落户政策。根据现行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留学人才可以申请在山东省落户:

1. 学历和专业要求

拥有国外知名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硕士及以上学位,且专业与山东省重点发展产业或紧缺领域相一致。

国家重点建设学科的博士后出站人员。

在境外高端科研平台工作满1年以上,具有突出业绩的中国籍高端科研人才。

2. 工作单位要求

已在山东省内注册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科研机构工作满1年以上。

工作单位符合山东省重点发展产业或紧缺领域。

工作单位为国家或省级重点研发机构。

3. 其他要求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落户流程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可以向工作单位提出落户申请,工作单位汇总后报送至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获得落户资格。

政策支持

山东省为引进留学人才提供了多项政策支持,包括:

落户补贴和租房补贴

就业推荐和创业扶持

子女就学和医疗保障

海外人才交流和培训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山东省旨在吸引更多高层次留学人才来鲁发展,为省内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4、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要求

留学人才引进山东落户条件要求

为吸引和留住高层次留学人才,山东省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留学人员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留学人才落户提出以下条件要求:

基本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身体健康,适合在山东工作和生活。

学历学位要求:

获得国外知名高校硕士以上学位;

所学专业与山东省重点发展产业或急需人才专业相符。

工作经历要求:

在国外有两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在世界500强企业或行业领先企业从事过相关工作。

其他条件:

在行业领域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发展潜力;

具有较强的沟通表达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

申请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国外学位证书、成绩单及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期间学习、工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申请流程:

登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填写《山东省留学人员落户申请表》;

将申请材料邮寄或送交至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留学人员服务中心;

审核通过后,由中心发放《留学人员落户证明》。

符合条件的留学人才可凭《留学人员落户证明》到山东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落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