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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及流程)

  • 作者: 张逸橙
  • 发布时间:2024-06-01


1、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

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

目的

为保障学生健康,规范留观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留观室。

人员职责

1. 校医:负责留观室的日常管理,制定并执行留观室管理细则。

2. 留观室值班人员:负责留观室日常值班,对留观的学生进行观察和护理。

3. 各班班主任:负责将身体不适的学生送至留观室,了解学生情况,配合留观室人员进行护理。

留观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可进入留观室:

1. 发热、头痛、腹痛等身体不适症状;

2. 外伤、扭伤等意外伤害;

3. 学生情绪异常、难以自控等情况。

留观流程

1. 学生身体不适时,由班主任陪同送至留观室。

2. 留观室值班人员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填写留观登记表。

3. 根据学生症状确定留观时间和护理措施。

4. 留观期间,值班人员定期对学生进行观察,并记录体温和病情变化。

5. 学生病情严重或超过留观时间,由校医评估后转送医院。

管理要求

1. 留观室环境整洁、通风良好,配备必要的医疗用品和器械。

2. 值班人员具备基本的医疗知识和护理技能,能及时应对学生突发情况。

3. 留观室值班人员应穿着整洁,态度和蔼,耐心细致。

4. 学生在留观室期间,不得擅自外出或食用自带食品。

5. 留观室应定期消毒,保持卫生。

违规处罚

违反本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及流程

目的

为切实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传染病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师生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内所有留观室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

职责

1. 校医负责留观室的日常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留观室管理制度。

2. 值班教师负责留观室的日常值守,落实各项管理措施。

3. 传染病疫情发生时,留观室管理人员负责疫情报告、隔离、转运等应急处置工作。

管理制度

1. 留观室应有专人值守,并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消毒用品。

2. 留观人员应遵守留观室管理制度,不得擅自离开。

3. 留观人员应如实向校医报告症状和接触史,并配合检查和治疗。

4. 值班教师应定期对留观室进行巡查,了解留观人员情况,及时报告异常情况。

5. 留观室应保持通风良好、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消毒。

流程

1. 留观人员进入流程

(1)师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应主动向校医报告。

(2)校医初步检查,符合留观条件的,安排进入留观室。

2. 留观室管理流程

(1)记录留观人员信息,做好监测记录。

(2)及时转运留观人员至定点医院。

3. 疫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流程

(1)校医立即向学校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部门报告。

(2)对确诊病例进行隔离,并及时转运至定点医院。

(3)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4. 留观人员解除流程

经校医检查,留观人员症状消失,且排除传染病可能,方可解除留观。

3、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汇编

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汇编

一、留观室基本规章

1. 留观室为学校指定用于临时留置观察身体不适的学生的场所。

2. 未经医务室医护人员许可,学生不得擅自进入或滞留留观室。

3. 留观室由医务室负责管理,医护人员负责留观室的清洁、消毒和安全。

4. 进入留观室的学生必须服从医护人员的管理和指导。

二、留观室使用流程

1. 学生身体不适或有异常情况,经医务室医护人员初步检查后,有必要进一步观察时,医护人员会将其安排留观。

2. 留观期间,医护人员会定期对学生进行观察和检查,根据情况给予必要的护理措施。

3. 观察期间,医护人员会与家长沟通学生的情况,并根据情况安排学生就医或送往医院进一步治疗。

4. 学生观察结束后,医务室会根据情况向家长反馈并出具相关证明。

三、留观室卫生管理

1. 留观室每天进行清洁和消毒,保证空气流通和环境卫生。

2. 学生在留观室内禁止吸烟、吃零食或携带宠物等。

3. 留观室配备的基本设施包括床位、监测仪、救护箱等,医护人员会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四、应急预案

1. 留观室配备紧急呼叫装置,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医护人员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医护人员会根据紧急情况进行处置,并联系家长和相关负责人员。

3. 学校会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演练,确保紧急情况下人员安全和有序撤离。

4、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留观室管理制度范本

一、目的

为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建立健全留观室管理制度,规范留观室使用和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所有教职工、学生。

三、留观室使用

1. 留观室用于临时安置和观察身体不适、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

2. 学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送入留观室观察:

- 急性发热、腹痛、呕吐、腹泻等症状。

- 外伤、骨折、脱臼等受伤情况。

- 抽搐、眩晕、休克等突发疾病。

3. 由任课老师、班主任或值班人员将不适的学生送入留观室,并填写《留观室登记表》。

四、留观室管理

1. 留观室由学校医务室或保健人员负责管理,并记录学生留观情况。

2. 留观室应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药品和应急用品。

3. 教职工值班期间,应定期巡查留观室,了解学生情况。

4. 严禁在留观室内吸烟、玩火、携带危险物品。

5. 学生在留观室观察期间,不得随意离开或擅自用药。

五、紧急情况处理

1. 如果学生在留观室出现危及生命的情况(如意识不清、呼吸困难、剧烈疼痛等),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通知学校领导。

2. 值班人员应当对突发事件进行记录,并向学校报告。

六、责任追究

1. 违反本制度,造成学生人身伤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值班人员未尽到巡查、观察和报告的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责任。

七、附则

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修订完善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