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怎么办理)
- 作者: 胡芊洛
- 发布时间:2024-05-26
1、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
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
北京市为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出台了留学人才引进政策,其中一项重要要求是提供留学期间的存档证明。该证明由留学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留学人员在该国或地区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经历。
申请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具有国外正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 已取得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
4. 符合北京市留学人才引进政策的相关条件。
办理流程
1. 留学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所需材料到留学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申请;
2. 教育主管部门核查材料后出具存档证明;
3. 留学人员凭存档证明回国后,到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办理存档手续。
所需材料
1. 护照复印件;
2. 留学期间的学习证、居留证或签证复印件;
3. 国外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成绩单复印件;
4. 留学人员确认函或留学服务中心的资格认证证书;
5. 其他相关材料。
注意事项
1. 存档证明应为原件,并加盖留学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公章;
2. 存档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一年,超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办理;
3. 北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对存档证明进行审核,如有疑问或材料不全,可能要求补办或提供补充材料。
办理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是留学人员回国后进行人才引进以及落户北京的重要手续之一。留学人员应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以免影响后续的落户和就业。
2、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怎么办理
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办理
留学人才办理引进北京存档证明,主要流程如下:
1. 收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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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有效护照及签证
- 学位证书和成绩单的原件及公证件
- 体检证明(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指定的医院)
- 无犯罪记录证明(原留学所在地出具)
2. 递交材料:
- 携带以上材料前往北京市留学服务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9号)
- 填写《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档案接收申请表》
3. 审核材料:
- 工作人员将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者将收到《材料受理通知书》
4. 存档:
- 根据《材料受理通知书》,按时到指定地点办理存档手续
注意事项:
- 存档证明一般在办理完存档手续后的3-5个工作日内领取
- 存档证明实行实名制,领取时需本人持身份证和《材料受理通知书》
- 存档证明仅能作为留学生引进北京的人才落户证明,不可用于其他用途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上午:08:30-11:30
下午:13:00-16:30
3、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在哪里开
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开具地点
根据北京市相关文件规定,留学人才落户北京,须办理暂缓就业存档证明。该证明需在以下地点开具:
1. 毕业高校
已到留学服务中心报到并办理过派遣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到原毕业学校教务处或档案管理部门开具。
2. 人事代理机构
对于未到留学服务中心报到或已从留学服务中心办理过派遣的自费出国留学人员,可委托具备人事代理资质的机构代为开具。
3. 户口所在地人才服务中心
对于已回国并在户口所在地就业或求职的人员,可到户口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开具。
所需材料:
开具暂缓就业存档证明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出国前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
身份证复印件
护照资料页及签证页复印件
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注意事项:
暂缓就业存档证明开具后,有效期为12个月。
留学人才在北京落户后,需及时将暂缓就业存档证明转交到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人才引进机构。
4、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怎么开
留学人才引进北京存档证明开具指南
留学归国人员在申请北京市留学人才引进时,需要提供存档证明。存档证明是证明个人档案已存入相关单位的证明文件,是申请引进资格的重要材料。
开具方式:
1. 档案存入人才服务机构
留学人员档案若已存入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可直接联系该机构开具存档证明。
2. 档案存入原就读院校
留学人员档案若仍存入原就读院校,需联系院校开具《档案调转证明》,并持此证明至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申请开具存档证明。
3. 档案自行保管
若留学人员档案由本人自行保管,需先将档案寄送至指定的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待档案接收并入档后,再开具存档证明。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档案调转证明(若档案存入原就读院校)
档案保管证明(若档案自行保管)
注意事项:
开具存档证明需本人持有效证件办理。
档案存入单位应为北京市人才服务机构或北京市属事业单位。
开具存档证明需一定时间,建议提前办理。
具体办理流程和相关要求可咨询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或各区县人才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