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 作者: 胡丞恩
- 发布时间:2024-07-20
1、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一、选拔原则
公平公正、择优选拔、综合考察、宁缺毋滥。
二、选拔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或应届毕业生:
品学兼优,成绩优异;
语言能力突出,通过相关语言考试;
具有较强的科研、学术或专业技能;
身心健康,具备一定的独立生活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笔试:笔试内容包括外语、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
面试:面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专业水平和综合表现。
综合考察:考虑笔试、面试成绩以及学生其他方面表现,确定最终选拔结果。
四、选拔时间和地点
具体选拔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助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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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选拔的出国留学人员将按照国家和学校的资助政策,享受相应的奖学金、生活津贴等资助。
六、其他事项
本简章由选拔单位负责解释。
入选出国留学人员须遵守学校的出国留学管理规定,服从学校的管理安排。
入选出国留学人员在学成回国后,应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履行服务期或返还资助费用。
2、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暂行规定
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暂行规定
为鼓励和支持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发挥他们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国家鼓励出国留学人员学成回国,服务祖国。
第二条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在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与国内同等学历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第三条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就业,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和国家需要,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1. 自主择业;
2. 人才市场招聘;
3. 回原单位工作。
第四条 对回国后做出杰出贡献的出国留学人员,可以享受国家特殊津贴或其他奖励。
第五条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可以根据需要,申请政府或单位资助进行再进修或出国考察。
第六条 出国留学人员回国后,其家属在就业、住房、医疗等方面享受与出国留学人员本人同等待遇。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为回国留学人员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发挥才能,做出贡献。
第八条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出国留学人员回国服务的管理和服务,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模板
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模板
为选拔优秀人才出国深造,进一步提高我单位科技创新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特选拔出国留学人员若干名。
一、选拔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优良,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无出国留学禁忌症;
4. 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1994 年 9 月 1 日以后出生);
5. 获得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含同等学力者),且本科期间成绩优异;
6.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潜质,在相关领域有突出表现;
7.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英语六级考试 500 分以上或雅思 6.5 分以上;
8. 有留学意向国家以及接收单位出具的预录取或邀请函。
二、选拔程序
1. 资格审查: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入围人选。
2. 笔试: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和英语,占比 50%。
3.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考核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外语水平等,占比 50%。
三、培养方式
1. 公派留学:根据公派留学管理规定,单位负责选拔、派遣留学人员,并为其提供公派留学经费支持。
2. 自费留学:单位可推荐符合条件的自费留学人员。
四、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于 [报名开始时间] 至 [报名截止时间] 内,通过 [报名途径] 提交以下材料:
1. 个人简历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所在单位同意出国留学的证明
4. 接收单位预录取或邀请函
5. 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五、其他事项
1. 本简章解释权归我单位所有。
2. 入选人员须服从单位管理,遵守相关规定。
3. 选拔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4、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范文
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
一、选拔原则
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优异
学习成绩优异,学术能力突出
具备良好的外语水平和跨文化适应能力
二、选拔资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无违法违纪行为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
大学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无挂科记录
英语水平达到国家六级或雅思6.5分以上(具体要求以申请专业为准)
三、选拔程序
报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学校官网或指定渠道进行报名。
初审:审核报名材料,包括成绩单、语言成绩证明等。
笔试:笔试包括英语语言综合、专业知识等内容。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外语能力、专业背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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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通过面试的学生需进行体检,符合留学目的地国家或地区的健康要求。
四、录取原则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等环节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网或指定渠道公布。
五、资助政策
学校为被录取学生提供全额或部分留学资助,具体资助方式和金额以学校公布为准。
六、其他事项
最终选拔结果以学校公布为准。
学生在出国留学期间,应遵守留学目的地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学生回国后,应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为国家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