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加载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管理规定(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 作者: 刘芮湉
  • 发布时间:2024-07-19


1、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管理规定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管理规定

为规范留学中介市场,维护留学人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定:

一、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

二、基本原则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 诚信守法,公平公正;

2. 以学生利益为本,提供真实可靠的信息和服务;

3. 保护学生隐私,不得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三、许可管理

1. 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活动,应当取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证书》。

2. 申请《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证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2) 有合格的专业咨询和服务人员;

(3) 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措施;

(4) 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应当向学生和家长充分披露以下信息:

1. 机构资质和服务范围;

2. 留学国家和院校信息;

3. 留学费用和奖学金情况;

4. 留学签证办理流程;

5. 留学后服务保障措施。

五、服务质量管理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应当为学生提供以下服务:

1. 海外院校查询和申请指导;

2. 签证办理咨询和材料准备;

3. 行前培训和海外接机服务;

4. 留学期间学业指导和生活支持。

六、投诉处理机制

学生和家长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有异议的,可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投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

七、法律责任

违反本规定的,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机构资格证书》。

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保障留学人员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境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资格认定

第三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三)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四)具有必要的从业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已与国外教育机构或有关组织建立合作关系;

(六)具有良好的信誉和社会评价。

第四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向教育行政部门申请资格认定。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发给《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证书》。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五条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第六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诚信经营,提供真实、准确的服务信息。

第七条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无资质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二)虚假宣传、夸大承诺;

(三)收取超出规定标准的服务费用;

(四)骗取或非法买卖留学资格;

(五)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发现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取消其资格证书,并处以罚款。

第四章 附则

第九条 本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是否废止

随着国家留学政策的不断优化和完善,出国留学中介行业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2022年,教育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教育涉外中介服务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废止《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取而代之的是新的《教育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教育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对教育涉外中介机构的设立、资质、经营范围、服务标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了全面规范,旨在规范教育涉外中介行业的秩序,保障学生和家长合法权益。

新办法明确规定,教育涉外中介机构不得向学生收取与留学无关的费用,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不得组织学生赴境外参加营利性活动。同时,还要求教育涉外中介机构建立健全学生档案和服务质量保障体系,接受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涉外监管服务平台的监督管理。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此前是我国规范出国留学中介行业的重要法律法规。《教育涉外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教育涉外中介行业监管体系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新办法的实施将有效促进教育涉外中介行业规范发展,切实保护留学人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为我国教育涉外交流合作营造更加健康有序的环境。

4、《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了规范,旨在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规定》明确了中介机构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要求其拥有合法经营资格、健全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以及合格的从业人员。《规定》还对中介机构的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进行了限定,要求其向留学人员提供真实、全面的信息,明码标价,不得收取超出服务价值的费用。

《规定》还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同时,建立了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的信用档案,对违规人员进行惩处。

《规定》的颁布实施,有效规范了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市场,提升了服务质量,保障了留学人员的权益。中介机构应严格遵守《规定》,为留学人员提供合法、优质的服务,促进留学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