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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现行监管法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 作者: 郭瑶吉
  • 发布时间:2024-05-10


1、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现行监管法律

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现行监管法律

近年来,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蓬勃发展。为了规范行业秩序,保护留学人员和家长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监管法律法规。

《民办教育促进法》

该法明确规定,从事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并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法中还禁止中介机构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吸引学生,不得从事欺诈或违规行为。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办法》

该办法对留学中介机构的设立、经营范围、资质条件、服务标准、收费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其中,明确要求中介机构不得向学生收取与留学无关的费用,不得承诺或保证留学成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该法赋予留学人员和家长作为消费者享有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权利。中介机构必须向学生提供真实、全面的留学信息,不得隐瞒或误导学生,并对提供的服务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刑法》

对于情节严重,构成诈骗、伪造证件等犯罪行为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将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着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强,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正在逐步规范。学生和家长在选择留学中介时,应仔细审查其资质,查看相关证件,明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并与中介机构签订正规的合同,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办法

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和诚信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境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第二条 中介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注册资本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3. 拥有经过资质认定的专职工作人员;

4. 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5. 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

第三条 中介机构应当取得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未取得资质认定证书的中介机构不得开展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

第四条 主管部门负责对中介机构的资质进行认定。资质认定的程序和条件由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五条 中介机构应当接受主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主管部门有权对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核查资料、询问当事人、调取证据等。

第六条 中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吊销其资质认定证书:

1. 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伪造证件的;

2. 收取超出国家规定的费用的;

3. 擅自转让或者出借资质的;

4. 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谋取利益的;

5. 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的。

第七条 中介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投诉处理等。

第八条 消费者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有异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投诉:

1. 向主管部门投诉;

2. 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3. 通过司法途径维权。

第九条 本办法由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监督实施。

3、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为规范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保障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管理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的机构和个人(以下统称中介机构)。

第二条 基本原则

中介机构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真实、准确、客观地提供留学信息,不得发布虚假、夸大或误导性广告;

(二)公平、公正地对待留学生,不得歧视或者欺诈留学生;

(三)保护留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其个人信息;

(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不得从事非法或不正当竞争行为。

第三条 业务范围

中介机构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留学信息咨询;

(二)学校申请材料准备;

(三)签证申请代理;

(四)境外学习指导;

(五)其他与留学相关的服务。

第四条 资质要求

从事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应当具备以下资质: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二)具有合格的从业人员;

(三)具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施;

(四)依法缴纳税款和社会保险。

第五条 信息披露

中介机构应当在显著位置公示以下信息:

(一)营业执照、资质证明;

(二)从业人员名单;

(三)服务收费标准;

(四)投诉处理程序。

第六条 合同管理

中介机构与留学生应当签订书面服务合同,合同内容应当包括:

(一)服务范围、费用、期限;

(二)双方的权利义务;

(三)违约责任。

第七条 消费者权益保护

留学生有权获得真实、准确的留学信息,有权选择中介机构,有权对中介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价。

第八条 监督管理

教育行政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负责对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法律责任

中介机构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4、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现行监管法律规定

自费留学中介服务现行监管法律规定

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近年来快速发展,但随之而来也出现了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为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进行监管。

一、教育部监管

教育部是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法规。主要监管措施包括:

1. 审批和备案:留学中介机构须向教育部备案,获得《自费出国留学中介服务机构资格认定书》。

2. 资格认证:留学中介机构需通过教育部组织的资格认证,合格后方可从事留学中介服务。

3. 信息披露:留学中介机构须公开相关信息,包括机构资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

二、市场监管总局监管

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对留学中介机构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管,主要措施包括:

1. 行政处罚:对于违法违规的留学中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可采取行政处罚,如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2. 黑名单制度:对于屡次违法的留学中介机构,市场监管总局可将其列入黑名单,限制其业务开展。

三、其他法律法规

除了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的监管外,还有一些其他法律法规对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进行规范,包括:

1.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禁止留学中介机构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

2. 《刑法》:对于严重违法的留学中介机构,可能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犯罪。

通过以上法律法规的监管,自费留学中介服务行业得到了规范,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障。由于行业快速发展,监管的难度也在不断增加。因此,相关部门需要进一步加强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留学人员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