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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留街办中心小学家庭教育促进法(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

  • 作者: 张可安
  • 发布时间:2024-06-03


1、望留街办中心小学家庭教育促进法

望留街办中心小学家庭教育促进法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充分发挥家庭在学生成长和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望留街办中心小学特制定本促进法。

第一条 总则

本促进法适用于望留街办中心小学及其服务范围内的家庭。

第二条 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为指导,坚持以学生为中心,以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为目标,倡导科学育儿观念,强化家庭教育责任,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教育共同体。

第三条 家庭教育原则

家庭教育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尊重儿童权利,以爱陪伴、尊重引导。

2. 注重身教言传,营造良好家庭环境。

3. 科学育儿,培养良好习惯和品质。

4. 关爱特殊儿童,尊重个性差异。

第四条 学校支持和服务

学校应为家庭教育提供以下支持和服务:

1. 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讲座、培训等活动。

2. 提供家庭教育资源和信息。

3.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家校联系。

4. 为有需要的家庭提供咨询和指导。

第五条 家庭教育责任

家长应履行以下家庭教育责任:

1. 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2. 陪伴儿童成长,培养良好习惯。

3. 关注儿童心理健康,树立正确价值观。

4. 与学校密切配合,共同促进儿童发展。

第六条 社会协同

社区、社会组织等应积极配合家庭教育工作,提供以下支持:

1. 开展家庭教育公益活动。

2. 营造关心儿童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3. 为有困难家庭提供必要帮助。

第七条 法律责任

家长不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经教育不改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训诫;情节严重的,报请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附则

本促进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2、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

大力推动家庭教育,普及中小学家长

家庭教育是孩子成长的基石,对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至关重要。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日益凸显。为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普及中小学家长家庭教育知识,国家大力推动家庭教育,采取了一系列举措。

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和培训。教育部门和妇联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家庭教育指导和培训活动,为家长提供专业系统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技能,帮助家长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建立家校合作平台。学校与家庭加强沟通和合作,通过家长会、家访、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及时交换孩子在校和在家中的表现信息,共同探讨孩子的教育问题,形成教育合力。

第三,创新家庭教育服务方式。依托社区、学校等资源,开展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家长沙龙、亲子活动等,为家长提供交流学习和实践的机会,营造良好的家庭教育氛围。

第四,完善家庭教育政策法规。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为家庭教育提供法律保障,明确家庭教育的责任主体和权利义务,营造有利于家庭教育发展的社会环境。

通过这些举措,中小学家长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不断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逐步提升。家长更加重视与孩子的情感交流,关注孩子的全面发展,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家庭环境。家庭教育的普及有利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建议稿

家庭教育促进法(草案)建议稿旨在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家庭、学校、社会协同育人。

家庭教育主体责任:

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是家庭教育的第一责任人,应为未成年人提供符合其身心发展规律和社会需要的教育。

家庭教育原则:

家庭教育应遵循尊重孩子、强化责任、科学育儿的原则,注重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其身心健康和道德素养。

家庭教育内容:

家庭教育应涵盖道德教育、智力培养、身体锻炼、心理健康、社会适应等方面,注重培养未成年人的核心素养和良好习惯。

学校协同育人:

学校应与家庭共同承担教育责任,通过家校联动机制、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帮助家长了解教育政策、掌握育儿知识,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社会支持体系:

社会应建立完善的家庭教育支持体系,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和培训,协助家长提升育儿能力。

法律责任:

对严重失职或虐待未成年人的家长或监护人,法律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实施保障:

国家应建立家庭教育指导体系,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手册,为家长提供必要的指导和支持。

建议稿强调:

家庭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协作,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国家和社会培养合格公民。

4、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家庭教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小学家庭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家庭教育工作,让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提升家庭教育水平,与学校形成协同育人体系,培养品德优良、身心健康、学业有成的学生。

二、实施原则

学校为主导,家庭为主体,社会协同。

尊重家长的主体地位,发挥家长的主动性。

因地制宜,结合学校及家庭实际情况。

循序渐进,逐步提升家庭教育水平。

三、主要内容

1. 家长培训

定期举办家长会,讲解教育理念、方法。

组织家长读书会、交流会,分享家庭教育经验。

邀请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指导家长科学育儿。

2. 家校沟通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如微信群、QQ群。

教师定期与家长交流学生学习、生活情况。

家长可随时与教师沟通,反馈家庭教育中的问题。

3. 家庭指导

学校提供家庭教育咨询服务,解答家长疑问。

教师进行家访,了解家庭教育环境,提供指导建议。

引导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

4. 资源共享

学校提供家庭教育书籍、资料、视频等资源共享。

与社区、社会组织合作,获取家庭教育资源。

建立家长志愿者队伍,辅助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四、考核与评价

根据实施方案制定考核指标,定期评估家庭教育工作成效。

通过家长满意度调查、学生身心发展情况等指标,评价家庭教育水平。

奖励优秀家庭,树立榜样,推动家庭教育工作不断发展。

通过实施本方案,我们将积极推进家庭教育工作,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为学生的全面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