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生创业资金管理办法(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 作者: 张岁桉
- 发布时间:2024-07-02
1、留学生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留学生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留学生创业资金(以下简称创业资金)的管理,促进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定义
创业资金是指我校为支持留学生创业而提供的无偿资金支持。
第二条 申请资格
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 在我校注册学习的留学生;
2. 具有明确的创业目标和可行的创业计划书;
3. 具有较强的创业能力和相关行业经验。
第三条 申请程序
1. 提交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留学生创业资金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材料。
2. 初审:创业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入评审环节。
3. 评审: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团对申请人进行评审,重点考察创业计划的可行性和申请人的创业能力。
4. 审批:创业学院根据评审结果提交审批报告,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后发放创业资金。
第四条 管理办法
1. 创业资金的使用范围:创业资金只能用于与创业项目相关的支出,如产品研发、市场营销、场地租赁等。
2. 资金使用管理:创业团队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及时记录、留存相关账目凭证。
3. 项目实施跟踪:创业学院定期跟踪创业项目的进展,提供指导和支持服务。
4. 项目验收:项目结束后,创业团队应提交项目验收报告,接受创业学院的验收。
第五条 资金回收
创业项目成功后,创业团队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归还创业资金。归还方式包括:
1. 一次性还清;
2. 分期还款。
第六条 附则
1. 本办法由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石家庄市就业创业资金(以下简称资金)的管理,促进就业创业工作,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就业创业资金,是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安排的用于支持就业创业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以下方面的就业创业活动:
(一)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贫困家庭成员及其他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开办职业培训、职业指导、就业服务等公共就业服务;
(三)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开展就业创业培训、创业帮扶等公益服务;
(四)其他经市财政局认定的就业创业活动。
第四条 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
第五条 资金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管理。
第六条 资金的拨付和使用,按照市财政局制定的具体办法执行。
第七条 受资助单位和个人应按照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合理使用资金。
第八条 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由市财政局会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法处理。
第十条 本办法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3、石家庄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石家庄市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
为促进创业创新,激发市场活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资金来源
创业扶持资金来源为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创业扶持专项资金。
二、扶持对象
在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型、成长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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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扶持内容
1. 创业培训补贴
2. 创业场地支持
3. 技术研发支持
4. 市场开拓支持
四、申请条件
1. 企业已实际运营满1年,营业收入不低于100万元。
2. 企业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下,有明确的创业创新项目。
3. 企业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无不良经营行为。
五、申请程序
1. 企业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登录石家庄市创业扶持服务平台(网站或APP)进行线上申请。
2. 审核受理。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按照相关程序组织专家评审。
3. 资金拨付。评审通过后,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将资金拨付至企业指定账户。
六、资金管理
1. 企业收到资金后,应按照 approved 创业创新项目使用。
2. 企业需及时向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提交扶持资金使用报告。
3. 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七、附则
1. 本办法由市创业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