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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是什么)

  • 作者: 胡非晚
  • 发布时间:2024-08-19


1、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

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国际人才,朝阳区出台了留学生落户政策,符合条件的留学生可以申请在朝阳区落户。

申请条件:

1. 学历条件: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境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 语言条件:持有国家颁发的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及以上证书,或具有同等汉语水平证明。

3. 年龄条件:申请时尚未满45周岁。

4. 工作条件:在朝阳区注册、依法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且符合以下情形之一:

- 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聘用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以上。

- 自主创业,并取得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

申请材料:

1. 户口本及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学历学位证书及公证翻译件

3. 汉语水平考试(HSK)五级及以上证书或同等汉语水平证明

4. 聘用合同或营业执照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5.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无犯罪记录证明等)

申请流程:

1. 提交材料:向朝阳区出入境管理局提交申请材料。

2. 受理审核:朝阳区出入境管理局受理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3. 审批决定:朝阳区出入境管理局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上报市公安局审批。

4. 落户办理:市公安局审批通过后,申请人可到朝阳区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注意事项:

1. 申请人需保证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落户资格。

2. 落户申请经批准后,申请人应及时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3. 政策具体解释权归朝阳区出入境管理局所有。

2、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是什么

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

作为北京市核心城区,朝阳区一直吸引着众多留学生落户。根据朝阳区相关规定,留学生落户须满足以下条件:

1. 学历要求:

具有国内高校博士或硕士学位,或国外承认的同等或以上学历学位。

2. 工作条件:

在朝阳区注册登记的企业或单位全职工作满1年以上,且工作内容与所学专业相关。

3. 纳税证明:

在朝阳区缴纳个人所得税满1年以上,且年收入符合一定标准。

4. 居住证明:

在朝阳区连续合法居住满1年以上,且持有有效的居住证。

5. 无犯罪记录:

无刑事犯罪记录,且未因治安处罚而受到过3次以上行政处罚。

6. 体检证明:

提供朝阳区指定公立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报告,结果合格。

7. 其他要求:

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无北京市户籍。

无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符合上述条件的留学生,可登录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申请落户,或前往朝阳区行政服务中心(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55号)办理。

3、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及流程

朝阳区留学生落户条件及流程

条件:

持有有效期内的外国护照、签证

在朝阳区合法居留1年以上

具有北京市高校的全日制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

出具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用人证明(非公有制单位须具有工商注册满5年)

无犯罪记录

流程:

1. 网上申请:通过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网站(提交《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或外国人工作类型变更申请表》。

2. 材料审核:提交纸质材料至朝阳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进行审核。所需材料包括:

护照、签证

居住证

学历学位证书

用人证明(非公有制单位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

无犯罪记录公证

3. 受理审批:审核通过后,进入审批程序。审批时间一般为30个工作日。

4. 领取落户证明:审批通过后,持本人护照、签证、居住证至朝阳区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北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表》。

5. 换领身份证:持《北京市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申请表》至朝阳区公安分局户籍部门办理换领中国身份证。

注意事项:

留学生落户需满足上述所有条件,缺一不可。

用人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用工信誉,且在朝阳区已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

落户流程结束后,留学生需及时注销居留许可。

4、北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北京市留学生落户政策规定

一、申请条件

1. 非中国公民,在北京市高校连续就读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 毕业后在北京市就业,并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或创业协议;

3. 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满一年;

4. 无违法犯罪记录,无重大行政处罚记录。

二、申请材料

1. 《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 劳动合同或创业协议;

4. 社保缴费凭证;

5. 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6. 无犯罪记录证明;

7. 其他相关材料。

三、申请流程

1. 留学回国人员本人向工作单位所在区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 公安机关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3. 公安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北京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就业证明》;

4. 留学回国人员凭《引进就业证明》到所在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四、特殊情况

对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不受在京连续缴纳社保和个人所得税满一年要求:

1. 在京设立企业或分支机构,并正常经营满一年;

2. 在京持有有效工作许可证,并连续工作满一年;

3. 被评为北京市“海聚工程”高层次人才认定名单。

五、附则

1.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后,应遵守我国法律法规,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2. 留学回国人员落户后,不得以落户为由要求用人单位提高待遇或支付任何费用;

3. 本规定由北京市公安局和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