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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基金委员会管理规定pdf(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

  • 作者: 张伊洛
  • 发布时间:2024-08-20


1、留学基金委员会管理规定pdf

留学基金委员会管理规定

第一条 留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的,负责国家留学(包括各类出国留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支持境内高层次人才研修等)、资助管理、国际合作交流等方面工作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

第二条 留学基金委主要职责包括:

(一)按照国家留学政策和规划,负责各类出国留学项目的计划制定、项目实施、资助管理和有关人才的培养、引进、支持工作;

(二)负责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资格认定、选拔、派送和资助管理工作,以及各类出国留学人员的管理、服务和监督工作;

(三)负责各类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研修项目的资助管理工作,包括资助申请、评审、拨付、核查、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负责留学(包括各类出国留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支持境内高层次人才研修等)方面的国际合作交流工作,包括与国外机构开展合作办学、学术交流和项目合作等;

(五)负责留学(包括各类出国留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和支持境内高层次人才研修等)方面的政策研究、信息服务和宣传工作;

第三条 留学基金委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主任(院长)负责制。

第四条 留学基金委理事会由国家有关部门、教育机构、专家学者和社会人士组成。

第五条 留学基金委主任(院长)由国家有关部门提名,经理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留学基金委设副主任(副院长),由主任(院长)提名,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七条 留学基金委设秘书长,由主任(院长)提名,经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八条 留学基金委实行内部审计制度。

第九条 留学基金委的具体管理制度和工作细则,由留学基金委制定。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

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最新

随着基金行业的发展,监管部门不断完善基金从业人员管理制度。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对基金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从业规范等方面做出新的规定。

准入条件

新规定明确了基金从业人员的准入条件,包括学历、从业经历、专业资格等方面。其中,基金经理须具备相关行业3年以上从业经历,并通过基金经理资格考试。基金销售人员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并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

资格认证

《规定》完善了从业人员的资格认证体系。基金从业人员须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包括基金从业资格证书、基金经理资格证书等。同时,明确了基金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的义务。

从业规范

《规定》对基金从业人员的从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基金从业人员不得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行业自律规则的行为,包括欺诈、虚假陈述、利益冲突等。同时,基金从业人员须保守基金的商业秘密和投资者信息。

违规处罚

对于违反《规定》的基金从业人员,中国证监会将根据情节轻重,依法采取行政处罚、限制从业资格等措施。严重违规的,还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意义

《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出台,进一步规范了基金从业人员的管理,提升了基金行业的专业水平和从业人员的职业操守。该规定将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基金行业的健康发展。

3、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

为规范基金销售费用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规定所称基金销售费用,是指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发售、赎回等环节中向销售机构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 销售费用标准

第二条 基金销售费用的标准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基金类型等因素自主确定,但不得超过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限。

第三章 销售费用管理

第三条 基金管理人应建立健全销售费用管理制度,明确销售费用使用的范围和用途。

第四条 基金管理人应定期向中国证监会报送销售费用使用情况报告,包括销售费用的总额、用途、销售渠道等。

第五条 销售机构不得收取超出基金管理人规定的销售费用。

第四章 投资者告知

第六条 基金管理人在基金募集说明书、销售文件中应明确披露基金销售费用的标准和用途。

第七条 销售机构在向投资者推介基金时应向投资者告知基金销售费用的相关信息。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八条 中国证监会负责对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进行监督管理。

第九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中国证监会依法追究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的责任。

第六章 附则

第十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4、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

《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是规范基金业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和提升行业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该规定明确规定了基金从业人员的资格要求、执业行为规范、禁止性行为以及惩戒措施等内容。

资格要求:

《规定》规定,基金从业人员须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具有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具备银行、证券、基金等金融行业2年以上相关从业经验;

无违法违规记录等。

执业行为规范:

基金从业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必须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勤勉尽责,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保守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

遵循职业道德,不得营私舞弊;

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持续接受教育培训。

禁止性行为:

《规定》明确禁止基金从业人员实施以下行为: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参与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欺诈发行等违规行为;

损害投资者利益,损害基金声誉;

违反法律、法规或行业自律规则。

惩戒措施:

违反《规定》的基金从业人员将受到相应的惩戒措施。惩戒措施包括:

书面警告;

暂停执业资格;

注销执业资格;

通报批评;

移送司法机关等。

《基金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基金行业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其执业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基金业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