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规定(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
- 作者: 张景洲
- 发布时间:2024-09-19
1、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规定
学校食堂食品留样规定
为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食品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留样范围
所有在学校食堂加工制作的食品,包括主食、副食、小吃、饮品等,均需留样。
二、留样量
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需要,一般不低于500克(毫升)。
三、留样方式
留样应采取原样留存,不得改变食品原有状态。留样食品应装入专用的留样容器中,盖紧密封。
四、留样保存
留样食品应在-18℃或以下的专用冷冻柜中冷冻保存,保存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特殊情况下,可延长留样时间。
五、留样责任
各食堂管理人员负责严格执行本规定,做好留样工作。若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留样食品将作为重要证据进行检验。
六、监督检查
学校相关部门定期对食堂食品留样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违规处理
对未按规定留样的食堂,将严肃处理,视情节轻重暂停或取消食堂经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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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学校食堂建立食品留样制度保留时间不少于多少小时
为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食物留样制度至关重要。
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学校食堂应当建立食物留样制度,并将食物留样保留不少于 48 小时。这一规定旨在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证据,以便及时追溯食品安全隐患,保障学生健康。
食物留样应包括当天供应的所有食品,包括主食、副食、小吃等。留样量应不少于 100 克,并放置在专用的留样柜或冰箱中。留样的保存温度应控制在 0-4 摄氏度之间,以防止食品变质。
保留食物留样 48 小时,能够为食品安全事故调查提供充足的时间。在发生食源性疾病或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时,通过对留样进行检测,可以快速查明事故原因,落实责任,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学校食堂建立食物留样制度,不仅是对学生健康负责,也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严格执行这一规定,切实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3、学校食堂的食品成品应留样,留样食品应按品种
4、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少于多少克
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6号)的要求,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该批食品的100克。
这个要求既有科学依据,又体现了食品安全管理的严谨性。
留样食品的重量不得少于100克,可以满足检验检测的需要。食品检验检测一般需要进行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等方面的检测,100克的留样量可以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留样食品的留存时间通常为7天。在这7天内,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则可以利用留样食品进行溯源调查,查明问题原因,有效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留样食品数量不足,可能无法满足溯源调查的需要。
再次,留样食品的管理涉及多方责任。学校食堂、食品供应商、检验检测机构都有责任保证留样食品的真实性、完整性。留样数量不足,容易造成责任推诿,影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因此,学校食堂留样食品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100克,这是一项既科学合理又非常重要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食品供应商和检验检测机构必须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