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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未规范留样的处罚(学校食堂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生产者,罚款)

  • 作者: 朱星睿
  • 发布时间:2024-05-27


1、学校食堂未规范留样的处罚

学校食堂作为学生日常用餐场所,保障食品安全至关重要。为进一步规范食堂管理,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特对未规范留样行为进行处罚如下:

一、处罚对象

对学校食堂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留样不规范、留样不完整或留样时间不足的食堂进行处罚。

二、处罚方式

1. 责令整改:限期食堂采取整改措施,规范食品留样工作。

2. 罚款处罚:对未按要求进行食品留样的,处以5000元至10000元罚款;对留样不规范、留样不完整的,处以2000元至5000元罚款;对留样时间不足的,处以1000元至2000元罚款。

3. 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责令食堂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合格为止。

4. 取消资质:对多次违规情节严重、整改不合格的食堂,取消食堂资质。

三、执行程序

1. 执法部门对学校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未规范留样行为的,责令食堂限期整改。

2. 食堂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后,执法部门复查合格的,解除处罚。

3. 食堂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执法部门将根据处罚方式进行处罚。

四、其他事项

1. 学校负有监管食堂的责任,应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2. 执法部门将加大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3. 本处罚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学校食堂未查验或者留存食用农产生产者,罚款

学校食堂未查验或留存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信息,将面临罚款。此举旨在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学校食堂应当对采购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查验,并留存生产者信息备查。如发现未查验或留存生产者信息的,将处以罚款。查验内容包括生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

加强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信息的查验和留存,有助于追溯食品来源,确保食品安全。学校食堂作为为学生提供膳食的场所,有责任为学生提供安全放心的食品。未查验或留存生产者信息的行为,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对学生健康构成潜在威胁。

此次罚款规定的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对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倒逼学校食堂完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同时,也提醒生产者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保障食品质量和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不容忽视,需要多方共同努力。学校、生产者、监管部门等各方齐心协力,才能构筑起一道牢不可破的食品安全屏障,共同守护学生健康。

3、学校食堂或者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的

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

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隐患,危害学生健康。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品种和数量留样,留样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留样目的是为了便于事件发生后及时追查食品安全责任,保障学生健康。

一些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为了逃避监管,存在未按规定留样、留样不合格、随意丢弃留样等违法行为。未留样或不合格留样,使得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监管部门无法有效追溯责任,给食品安全监管和学生健康带来隐患。

近期,部分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未按规定留样的违法行为受到严厉处罚。某市一所学校食堂未按规定留样,被处以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某县一供餐单位未按要求留样,被吊销许可证。

学校食堂或供餐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留样责任,保障学生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未按规定留样的违法行为,确保校园食品安全。同时,学校和家长也要积极监督,共同维护学生食品安全。

只有学校、供餐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才能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4、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违反了什么法条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违反的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明确规定,学校食堂应当对制作的食品留取留样。留样应当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和添加剂,留样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留样应当放置在专用的冰箱内,保存温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留样应当保存至少48小时。

如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违反了以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08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照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操作规范进行食品生产经营。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学校食品经营单位应当留取每一餐次的食品成品、原料和添加剂留样,以备监督检查。

学校食堂留样不规范不仅违法,还存在以下危害:

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无法追溯食品污染源头,导致食品安全问题难以解决。

留样保存不规范可能导致食品变质,对学生健康造成危害。

因此,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规范留样管理,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