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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 作者: 张清然
  • 发布时间:2024-05-09


1、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

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

为规范留学生及其随行未成年子女在华陪读行为,保障其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政策文件。

定义

1. 留学生:指持有有效学习类居留许可的外国学生。

2. 随行未成年子女:指未满18周岁的留学生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3. 伴读:指随行未成年子女在华期间,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陪同、照料和辅助其学习和生活。

申请条件

1. 留学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 在中国高校全日制学习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教育学生。

- 在中国高校的全日制非学历教育学生,且学制不低于6个月。

2. 随行未成年子女具有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申请程序

1. 留学生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 申请表

- 随行未成年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

- 随行未成年子女的监护委托书

- 留学生在华合法居留证明

2. 高校审核材料,符合条件的,发放《留学生随行未成年子女陪读通知书》。

伴读期限

伴读期限一般不超过留学生在华学习期限。

伴读人员权利义务

权利

1. 陪同、照料和辅助随行未成年子女学习和生活。

2. 申请在中国境内居住许可。

义务

1. 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妥善照料随行未成年子女,不得弃养、虐待或疏忽。

3. 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做好随行未成年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政策解读

本政策文件旨在为留学生及其随行未成年子女提供合法居留和安心学习生活的保障。留学生应积极配合高校,按规定申请伴读资格,共同维护自身和子女的合法权益。

2、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随着中国教育的不断发展,来华留学生的数量也逐年增加。为了保障留学生子女在华接受教育的权利,教育部近年出台了一系列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

政策内容

合法逗留权:留学生持有效签证在华学习期间,其子女可随同持陪读签证在华逗留,陪读签证有效期与留学生学习签证一致。

入学资格:符合招收外国留学生子女入学条件者,可申请进入中国境内中小学校。

教育经费:留学生子女在华接受教育的费用由其父母或监护人自行承担。

监护人职责:留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应承担其子女在华学习期间的监护责任,包括生活照料、教育监管和安全保障。

申请条件

留学生子女年龄在6至18周岁之间。

留学生父母或监护人已取得居留许可或长期居留资格。

留学生子女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不适宜在学校学习的疾病。

申请程序

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

参加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和面谈。

审核通过后,取得录取通知书并办理陪读签证。

政策意义

教育部关于留学生伴读的政策,不仅保障了留学生子女在华受教育的权利,也体现了中国政府对留学生及其家庭的关心和重视。这些政策有利于提升留学生的学习生活体验,促进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化交流和人员往来。

3、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是什么

什么是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

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是由相关政府部门颁布的文件,旨在规范和管理在海外求学的留学生携带其家庭成员共同在留学国居住和生活的事宜。

该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伴读人员资格

符合一定年龄条件的留学生(通常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必须与留学生有合法亲子关系或配偶关系的家庭成员;

满足相关经济能力证明要求。

2. 伴读签证类型

通常为家属签证或陪读签证;

签证有效期与留学生在留学国的合法停留期一致。

3. 伴读人员权利

在留学国合法居住和生活;

享有与当地居民基本相同的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允许在留学国打工或经商。

4. 伴读人员义务

遵守留学国的法律法规;

不从事与伴读目的无关的非法活动;

如需在留学国工作或经商,必须取得相关合法资格。

5. 伴读费用

签证申请费、体检费等;

生活费、教育费等。

通过制定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旨在平衡留学生求学需要与家庭团聚需求,为留学生及其家庭成员提供更完善的保障。

4、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有哪些

留学生伴读政策文件

一、教育部《关于在华留学人员国外家庭成员办理居留许可的通知》(教外综字[2019]21号)

明确了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配偶、子女、父母)在华陪读的政策。

规定了国外家庭成员取得陪读居留许可的条件和程序。

二、公安部《外国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安部令第162号)

第二十一条规定了外国留学生的国外家庭成员可以申请陪读签证(F字签证)。

明确了陪读签证的有效期、续签和延期等规定。

三、外交部《关于外国人来华探亲旅游居留许可制度的补充通知》(外发证[1986]89号)

第六条规定了外国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来华探亲可以申请探亲签证(Q2字签证)。

有效期一般为180天,可多次往返。

四、北京市《实施〈外国人管理条例〉细则》(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7号)

第四十三条规定了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在北京陪读的具体细则。

明确了陪读居留许可的办理地点、材料和流程。

五、上海市《上海市外国人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80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了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在上海陪读的政策。

规定了陪读居留许可的类型、有效期和办理程序。

六、广东省《广东省外国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9号)

第二十八条规定了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在广东省陪读的规定。

明确了陪读居留许可的办理场所、材料和程序。

以上政策文件为留学生国外家庭成员在华陪读提供了法律依据,保障了他们的合法权益。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政策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时间的变化而调整,请以最新官方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