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校食堂留样的规定(留样量应该是125克还是150克)
- 作者: 刘司纯
- 发布时间:2024-05-09
1、关于学校食堂留样的规定
2、留样量应该是125克还是150克
留样量为125克还是150克,这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不同的行业和用途对留样量的要求各不相同。
对于食品行业,根据国家标准GB 10794-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检验专用设备》,食品留样量通常为125克。该标准适用于食品加工企业、食品流通企业和食品检验机构。125克的留样量可以满足一般的检验需求,既能保证检验的准确性,又能避免浪费。
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增加留样量。例如,对于价值较高的食品、需要进行多项检测的食品或可能存在争议的食品,为了确保检验的充分性和公正性,留样量可以酌情增加到150克或更多。
不同的检测项目对留样量的要求也不同。例如,微生物检测通常需要较大的留样量,以便进行稀释和培养;而理化指标检测则可能只需要较小的留样量。因此,在确定留样量时,需要综合考虑检测项目的具体要求。
需要强调的是,留样量的选择应基于科学依据和实际需要,避免因留样量不足导致检验结果不准确或因留样量过大造成资源浪费。规范和统一留样量有助于确保食品检验的质量和公信力。
3、2023年国家食品留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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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国家食品留样标准
为保障食品安全,我国制定了《国家食品留样标准(GB 28289-2023)》,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实施食品留样的要求和具体操作方法。
标准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根据食品类型、生产规模、仓储条件等因素,制订食品留样实施方案并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应在食品生产或流通过程中,从代表性批次中采集,并按照要求进行保存和管理。
留样应具有代表性,包括食品的生产日期、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关键信息。留样应保存至食品保质期届满后60天,或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更长时间。在食品安全风险调查、事故处理、食品质量监督检查中,相关人员可对留样进行检验检测。
该标准的实施将为食品安全监管提供更可靠的依据,有效保障食品流通的安全性和消费者权益。生产经营者应严格遵守该标准,建立健全食品留样制度,确保食品留样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